上海出台:禁止保姆陪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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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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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2:0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针对不断曝光的各地保姆陪睡事件,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等正在草拟的全市性家政合同条款拟禁“保姆陪睡”。据悉,目前首份全市性家政合同已成型,合同最新征求意见稿分员工制和中介制两种文本,两种合同文本征求意见稿都明确:不得安排保姆与异性同龄人同居一室。
    员工制合同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雇主必须保证住家保姆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和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在保证住家保姆休息的情况下,还必须保证其食宿,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保姆休息时,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

    不过,很多家政公司都认为,用合同的方式禁止保姆陪睡只能是形式,保姆和雇主双方都情愿,虽有合同也是一纸空文。“阳光宝贝”总经理唐军认为,法律规定也难以制约保姆陪睡行为,何况是家政服务合同。“应该通过道德教育,以及提高素养来禁止这种行为的出现。”

   上海市家协会长陈锡珠表示,出台家庭服务合同是为了规范保姆、雇主、家政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行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目前,工商部门、市家协等正在听取各方意见,合同试行版最快年内可完成。正在制订中的家庭服务合同将作为格式合同,由工商部门负责制订后统一发布,合同的执行带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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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09-9-8 16:04:2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也要禁止,法律规定也难以制约,“保姆陪睡”行为,你知道他(她)陪不陪,睡不睡,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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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09-9-9 10:03:36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这条消息,还不知道有这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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