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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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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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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10:4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12日,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在我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各镇(街)分管人社工作领导、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民政局、卫计局、残联、教育局、邮储银行等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社保局局长张伟兰主持。 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将得到大幅提高。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2014年度320元提高到360元,人均提高40元;个人缴费标准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相应提高,调整后缴费标准为A档每人每年50元(年支付限额为31万元以上,其中基本险20万元,大病保险11万元以上),B档每人每年90元(年支付限额33万元以上,其中基本险22万元,大病保险11万元以上)。
办理参保、续保更加方便、快捷。城镇居民可以在邮储银行市内任一网点就近办理缴费。同时,邮储银行还开通了代扣代缴服务,参保人可以委托银行进行自动参保、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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