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5-8-6 13:30 编辑
梅州村委会“塌方式腐败” 虚报截留扶贫款:
2014年10月以来,梅州市检查机关不断收到反映某村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宋某强存在经济问题的群众举报,反映该村村委以村民名义争取过很多扶贫款项,但村民本人并未领到相应的扶贫款。侦查人员敏锐地意识到其中可能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扶贫款的行为。经调查取证,该村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宋某强、村委副主任宋某庆、村支部副书记兼会计宋某贤、村委委员兼出纳宋某香、村委委员宋某良5人共同私分扶贫专项资金的犯罪事实渐渐浮出水面。
【检察官析案】 随着梅州“三农”投入的大幅度增加以及惠农政策的落实,“村官”手中掌握着更多公共资金和资源,他们职位虽小但权力不小,本案中,一个村委会出现“塌方式腐败”,村委、乡镇、县级干部上下串通、相互勾结、同流合污,贪婪和欲望促使他们想方设法破坏制度、绕过监督。因此,农村基层的反腐,不仅要有完善的运行制度和监督机制为基础,“村官”等党员干部更要注重自我预防,夯实自律、自觉反腐的根基,在利益诱惑面前遏制住贪欲,切实担当起领导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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