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梅州将撤销市城综局 设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复制链接] 0
收藏
12
回复
15848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7-6-25 18:17:3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州将撤销市城综局 设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消息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梅州市召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动员会,部署深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市长方利旭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进入状态,扎实完成任务,稳步高效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努力开创梅州城市管理新局面。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7-6-25 18:18:44 | 只看该作者
     主要任务   

    1、综合设置机构和匡定管理职责。   按“撤一设一”的原则,设立市、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市、县(市、区)执法队伍名称为支队、大队,街道、镇设置的执法队伍名称为中队。

   坚持“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7-6-25 18:19:59 | 只看该作者
     市级层面:  

  (1)设立梅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管委),城管委下设办公室,设在更名后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设立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撤销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设立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争取将梅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升格为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支队。

  (4)成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10月底前,各县(市、区)相应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并实现市、县对接联动。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负责梅州城区的城市综合执法具体职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7-6-25 18:21:22 | 只看该作者
    区级层面:

  (1)设立梅州市梅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梅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

  (2)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更名为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局,具体负责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

  (3)东升工业园由梅江区负责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畲江工业园、蕉华工业园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执法。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辖区内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5#
 楼主| 发表于 2017-6-25 18:22:50 | 只看该作者
     2、下移执法重心。  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市辖区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6#
 楼主| 发表于 2017-6-25 18:23:11 | 只看该作者
    3、调整部分管理职能。   

  (1)将市水务局和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市水务局下属的梅州市供排水管理处(含下属单位)机构及其职能,一并划转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更名为梅州市供排水保障中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梅州中心城区供排水管理,市水务局负责全市农村供水管理工作。

  (2)将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的道路交通设施(包括道路中央隔离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等)的建设、修复、更换、重新施化职责,按属地划入梅江区、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7#
 楼主| 发表于 2017-6-25 18:24: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7-6-25 18:26 编辑

    4、推进综合执法。

  具体范围是: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上述执法范围以内,成熟一项,移交一项。

   到20179月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8#
 楼主| 发表于 2017-6-25 18:26:37 | 只看该作者
    总体目标:  

  到20179月底,实现市、县(区)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明确政府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的职责边界,管理执法权责基本清晰,协同机制和保障机制初步建立。

  到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总体理顺,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服务管理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治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9#
 楼主| 发表于 2017-6-25 18:28:40 | 只看该作者
梅州将撤销市城综局

违规停车 梅州城管也可贴罚单了 来源:南方网

    近日,新设立的梅州市、梅江区和梅县区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方面,围绕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原则,对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和行政执法进行了大整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0#
 楼主| 发表于 2017-6-25 18:29:16 | 只看该作者
     改革后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推进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承接五个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第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第二,环保局负责管理的生活噪音、建筑施工噪音、建筑施工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城市焚烧垃圾、露天烧烤污染、燃放烟花爆竹等;

  第三,工商部门负责的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户外违规广告的处罚;

  第四,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

  第五,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