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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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_请叫我冰爷 于 2012-12-6 19:36 编辑
求不围观
咱不是闹事的
如果真想看,看完之后麻烦大家共同探讨
哎呀~昨晚发的一帖子
我让超版搞得甚是疑惑啊!
作为消费者,同时也是时空网友的我
本着给大家介绍好吃实惠的东西在“我爱美食”里发了帖
帖子地址如下:http://bbs.mzsky.cc/thread-1655917-1.html
虽然推荐了某微博,但是是因为我确实是在微博上看到的优惠信息吖!
那么人家的微博是盈利性的没错
所以我就不敢把链接发上去了
但是如果我不告知大家的话,大家看到了我的帖子,去到店里却发现直接到店没得打折
会不会埋怨我骗人呢?
那么超版说了,这是广告帖
那我就疑惑了?
“广告”是如何定义的呢?
百度告诉我:广义广告包括非经济广告和经济广告。非经济广告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又称效应广告,如政府行政部门、社会事业单位乃至个人的各种公告、启事、声明等,主要目的是推广;狭义广告仅指经济广告,又称商业广告,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通常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沟通信息的重要手段,或企业占领市场、推销产品、提供劳务的重要形式,主要目的是扩大经济效益。
本人愚见则认为:时空所定义的广告帖主要是指狭义上的广告,重点就是盈利性广告。如果我的帖子是属于盈利性广告的话,被超版移动到分类信息,我服了!
可是问题是我一毛钱宣传费都没拿到,还要贴钱贴时间贴精力,就为了这帖子?
我脑袋被驴T了吗??
又或者说,不准做广告的定义是指没给时空广告费
那么,天心姐姐,广云大哥,你们的神马logo店标店名也都不能出现了哈!
小L,你也别探店了,除非去人家店里吃了东西不用买单还有钱收才能出现具体店名
超版啊超版,我不是针对你哦!
我说了,你可以移动我的帖,删我的帖,撤了我版主,不想看到我把我毒哑了都没关系
但是只要你给我个理由
如果你觉得这种事情是不能够拿出来讨论的话
你的规则想法不能被质疑的话
或者你觉得我爱挑战你脆弱的小心脏
那我就没话说了
反正你也红了那么多次,还那么久
这次希望咱可以低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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