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女驴友遇害案案情公布

[复制链接] 0
收藏
24
回复
5013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1-7-5 15:3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轻信,让她一去不归

  25岁女驴友魏茵遇害案案情公布,犯罪嫌疑人供认罪行
  

  广州女孩魏茵,戴着四框眼镜,脸上总是洋溢着热情的笑,她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还掌握了日语、西班牙语和法语;她热爱生活,做义工帮助别人;她崇尚自由,最喜欢旅行生活。

  而今年4月底,她却在独行川藏旅途中失踪了。

  她的亲属、好友、驴友、当地警方在苦苦搜寻,最终找到的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年迈的父母在不祥的预感中,接到了警方的确认信息:魏茵在从云南前往四川稻城的途中,于云南迪庆境内被劫杀。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魏茵搭乘的摩托车司机白某。

  魏茵的大学死党刘小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魏茵的父母目前正在迪庆处理后事,“两位老人只能把她的骨灰带回来,让她回家”。

  她踏上的,是一次死亡之旅

  今年25岁的魏茵于今年4月1日左右出发,独自前往川藏线驴行。原本,她打算在“五一”左右返回广州。刘小姐告诉记者:“没想到她会与家人失去联系。4月底,她的父母找到我们,说女儿已经一周没有和家里报过平安了,希望我们能帮忙找她”。于是,在网络上,她的朋友和热心网友、驴友,发起一场寻找独行女孩的接力赛。

  多方的努力拼出了魏茵的大致行程——

  4月1日,她从广州出发前往拉萨,行程计划一个月。

  4月16日,她从西藏日喀则地区打包邮寄了随身的冬装回家。

  4月23日,她到达西藏林芝附近,给家人发短信“今天应该会由西藏进入四川”。

  4月24日,她最后一次登录聊天工具,地点显示为云南迪庆州。

  4月25日,她在云南迪庆德钦县飞来寺附近的“守望6740”客栈楼上,与驴友们一起拍摄过照片。此前,她正在飞来寺、梅里雪山等景点游玩。这张照片,是魏茵失踪前的最后一张照片。其后,魏茵在当地结识的一位朋友送她搭上了一辆红色大卡车,向四川的稻城亚丁进发。

  4月26日,她的最后一条短信是回复一位深圳驴友“在哪儿”的问题,她的短信说“正在痛苦的赶路中,赶往稻城。”

  随后,她与大家失去联系……

  不幸的结局最终未能避免。

  甘孜警方日前在网上公布了此案的案情:

  2011年5月15日,甘孜州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广州市海珠区魏穗梅电话报称:其女儿魏茵于2011年4月1日从广州出发前往西藏旅游,于4月26日失踪,请求甘孜警方帮助予以查找。接报后,当地警方组织得荣、乡城、稻城、巴塘等四县公安局进行摸排调查。6月24日,警方在甘孜州巴塘县将犯罪嫌疑人白某某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对4月26日抢劫杀害魏茵,并移尸河中的犯案事实供认不讳——

  2011年4月26日早上9点许,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开摩托车至得荣县城外云雀加油站,遇游客魏茵搭车。途中,犯罪嫌疑人白某某见魏茵不时用相机照相,就想魏茵身上可能有钱,遂产生抢劫念头,但因路上有行人及车辆不时通过未能得逞。当行至乡城县白依乡时白某某再起念头,将魏茵骗到白依乡尼格村玛依河边一偏僻小树林后,对魏茵实施抢劫。因魏茵反抗,白某某用石头击打其头部致其死亡,并将魏茵尸体拖入河中用石头压住。随后,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将魏茵装有手机、相机、MP3、银行卡、身份证和4500元现金的背包抢走。

  甘孜警方于6月26日将受害者尸体成功起获,7月1日通过DNA鉴定对尸体身份进行了认定。至此,案件成功告破。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
发表于 2011-7-7 20:01:04 | 只看该作者
逝者如斯,节哀顺变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3#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6:28:48 | 只看该作者
是,还有财物要分地放
引用( 钢铁 )
出门单身要注意,男的也一样,钱财不要露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2#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6:27:52 | 只看该作者
就是想告诫童鞋们,出门一定要留个心眼。
引用( 菩提小狐 )
女人永远是弱者,所以为了家人,和爱你的人,最好还是选择安全的方法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1#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6:23:06 | 只看该作者
特别是现在,真的是好不容易!
引用( 夢游Ling )
最疼苦的还是其父母。。养个25岁的孩子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20#
发表于 2011-7-6 13:44:50 | 只看该作者
出门单身要注意,男的也一样,钱财不要露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11-7-6 04:48:05 | 只看该作者
哎这个人喳抓起来就枪毙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18#
发表于 2011-7-6 00:54:27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反抗呢  要钱就给他 不过是劫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78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7#
发表于 2011-7-6 00:21:31 | 只看该作者
出门...还是结伴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1-7-5 23:27:28 | 只看该作者
女人永远是弱者,所以为了家人,和爱你的人,最好还是选择安全的方法出游,虽然远行很洒脱,但是我更在意是生命的安全,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去游行远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3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15#
发表于 2011-7-5 23:0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