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换物版版规与换物规则(加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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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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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1 12:2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往事随风 于 2011-12-18 23:21 编辑

我们的地盘大家作主!

       首先确定本版定位:主要为我们本地网友(城区为主,全市以内为宜,其他地区的不支持不反对,同样风险完全自负)把闲置物品(实物)作友情交换,不以赚钱为目的以物易物的版块。(区别于分类信息版)(不计较是否等值,只要双方愿意开心就好)

      唯一可以变现的情况是:如果为了将闲置物捐给时空公益的情况下,可以在这里把物品换成现金。形式可以一口价也可以拍卖(规则由物主定,自愿,不强求,让闲置品发挥功用助人为乐)。为支持时空公益提供个方便。(为免以赚钱为目的的商业化,所以定为仅支持以物易物。)

所有拿来交换的物品需说明物品现况(包括原有功现及现有功能是否完好),原价值约多少,欲交换什么物品最好,其次换什么为好等提个要求(这样才比较容易换到喜欢的东东,也免得其他网友以其他物品回应后重复否定)支持将闲置物白送给网友!

    我们不指定什么物品能拿来换,但肯定人与一切违法的东东不能拿来换(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规帖,并视具体情况是否告知,多数情况下会告知,对一些发危险品广告或相当离谱的帖是不但没告知,还会即时封号,请珍惜帐号)在换物版对物品进行现金交易的买卖帖,视具体内容,作转分类信息版或删除处理。注:以收藏钱币为名进行换物之举行买卖之实的也不许可


    关于商家,这版设一永久置顶帖,收集时空网友的商家信息(仅提供店名地址,与电话,不留Q号群号与网站)让做生意的时空友也同样喜欢这个版块。让网友们能快速找到我们自已网友开的店并能得到时空价就最好,互利一下下,同时欢迎做生意的时空网友捐些物品来拍卖捐给时空公益(可以指定用途,同样是自愿)--注:并非经商的网友不能来换物,而是不能以赚钱为目的的职业行为。

提倡:网品如人品!

建议换物程序:

1.双方将物品情况尽量网上帖中公开谈明白,全过程在帖中反映。(私下交易将会失去下次发帖换物资格,目的是要让大家一起分享换物的过程,“谈判”技巧等……联系方式则站内消息互通为好)

2.双方确定自愿互换,可商定换物方式,强烈建议当面交换,这样能双方当面评价物品再次确认是否互换,并能增进网友间的感情(也可以邮寄,默认费用由换物者出-(非发主帖者)-双方另有商议的除外,--定下规则以免引起争议,不建议先付邮费给对方等可能引起争议的方式交换)可以当面互换,即左手换右手,一但互换成功,即为失去原物品拥有权,不能再有其他异议,如非双方同意,不得取回。

特别提醒

      来参与换物者必需为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并对拿来交换的物品完全拥有支配权(如有争议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与其换物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物品为涉法追赃的则以法规为准)


免责声明
       梅州时空网仅为互相换物免费提供平台,管理者为无利益参与管理,因此时空官方与该版管理者不承担换物过程任一环节发生的任何责任。

       网游帐号与装备等虚拟物品或网络货币、话费充值等等均不能发布,发布者作删帖处理不移帖(即本版仅交换实物,所有提及以财钱交易与加Q的一律删除无告知,所以请先看懂并认可规则后再参与发布或回复为好,谢谢支持!)

解:换那个虚拟的必然会涉及其他网站与网游,就会有违总版规,必然会给人钻空子来做推广其他网站或网游!不只要一般网友玩得高兴,还要考虑管理啊。所以不支持这类交换,请谅啊!

      交换完成了的,请帖主提醒关闭主题,(或在标题处注明已交换成功)以免有人不知道结果而发生任何误会。(帖主自愿,做个有始有终的人更受他人欢迎与尊重)

本版非水聊区,其他话题请移他处,与本版有关的意见建议请到版务区!

谢谢大家的支持才有这个版块的诞生……
换物不买卖,好玩的就是可能淘到宝还不费钱!有人情味!
祝大家在这里玩得开心,换出友情与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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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04#
发表于 2014-12-31 14:20: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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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103#
发表于 2012-2-6 15:30:34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年货好像送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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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102#
发表于 2012-2-1 21:13:09 | 只看该作者
风哥,现在大家很多用不了年货也可以拿来互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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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01#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7 00:46:50 | 只看该作者
感谢以上顶帖支持的网友,没能一一回复,请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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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100#
发表于 2011-11-17 13:15: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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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99#
发表于 2011-11-16 14:08:5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风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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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98#
发表于 2011-11-14 12:45:01 | 只看该作者
貌似我没有什么可以交换的、不过呢挺你、想法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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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97#
发表于 2011-11-14 10:25:44 | 只看该作者
往事随风兄辛苦了!兄台此举既能增进网友之间的联系与情谊,亦能使各位网友闲置物品重获价值。耕读敬重兄台亦支持兄之倡议。
耕读建议:
1、身处异地之网友若返梅可将闲置物品带回交给时空物品交换中心指定人员,亦可委托中心代为交换;
2、时空交换中心定期公布可供交换之闲置物品及物品所属网友;
3、时空交换中心定期举行现场交换会。此举既可让网友见面联谊、也能让网友面授闲置物 品的使用技巧、交流使用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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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96#
发表于 2011-11-14 09:28:34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11-11-14 02:52
单身何来孩子,侄女倒有

可惜我的书,你侄女肯定用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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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1-11-14 09:18:35 | 只看该作者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1-11-11 12:27
我们的地盘大家作主!

       首先确定本版定位:主要为我们本地网友(城区为主,全市以内为宜,其他地区 ...

交换结束后,不让评论,就好比买了东西不让说话了,这是规则问题,很难受啊。
如果交换结束,还有网友没发现,去回帖交换,是属于该网友个案问题。

请版主三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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