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东汾水摘桃事件(致歉贴)——后续(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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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2-5-8 10: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奶茶、 于 2012-5-8 10:57 编辑
-Poo_OppOゞ 发表于 2012-5-8 10:49
sorry

我不认识此人...我不知道此人是怎样的人`


人家不是针对你,清跟蚊子。得饶人处且饶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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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8 11: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777 发表于 2012-5-8 11:21
我不知道要怎么解释这件事情了。我真心谢谢楼主的好意提醒。我也真心的为自己的鲁莽感到抱歉。如果我说我真 ...

我说的不是你跟蚊子。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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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5-8 11: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烟枪 发表于 2012-5-8 11:34
屁大点事搞成这样至于么,有必要么?双方都出来道歉了。只不过是沟通上的问题。一些人真是搞笑。不关你们的 ...

对。我搞笑。我惟恐天下不乱。好心没好报。行。你们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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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5-8 11: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烟枪 发表于 2012-5-8 11:44
回复 奶茶、 的帖子

你看看 ?我说“一些人”。你就自己过来对号入座了。你真是的觉得你是这样的人? 还是 ...

对。我就这样。亲。满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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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5-8 11: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烟枪 发表于 2012-5-8 11:46
回复 奶茶、 的帖子

呵呵。 你要认我也没办法。

是的。我要这样你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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