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天价租金”?市政府: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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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09:49:3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为梦奋斗 于 2017-4-25 09:56 编辑

近年来,随着我市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
住宅小区逐年增多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纠纷也越来越多
如近期发生的
丽映尚城客家新世界等住宅小区
随意提高车位车库租赁价格
只售不租等行为
引发了广大业主的强烈不满
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4月1日,丽映尚城开发商发出通知,要求未购或未租地下车位的业主禁止地下停车,并将人防车位租赁价格调整至每月410元,引发小区业主强烈不满。当晚部分业主将小车停放在小区大门口,阻塞交通及行人过道,经住建、三角镇政府、公安等部门协调,于次日4时才得到妥善解决。
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天价租金”?市政府:严查!!

4月20日下午,客家新世界小区业主在小区广场挂横幅和堵塞地下停车场进出通道维权,主要矛盾是由于开发商提高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而引发。
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天价租金”?市政府:严查!!

4月24日上午市政府召开
梅城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管理工作协调会
针对近期小区车位车库租售
人防车位管理及租赁价格等方面
引发的矛盾纠纷
听取相关部门及业内人士意见和建议
会议提出,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
对汽车停放服务的价格巡查和监督
防止市场主体滥用定价权
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梅州市住建局在《关于我市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管理有关问题的报告》指出,目前我市物业管理方面存在多个问题,一是部分住宅小区的规划平面图对小区架空车位和地下车位的用途、界限、位置和数量表示不够明晰。二是人防车位出租的期限无明确规定。三是开发商滥用定价权,随意提高车位出租价格。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管理,会议要求:

梅江区和梅县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纠纷,确保社会稳定。梅江区和梅县区要迅速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并收集开发商和业主的意见建议;


要加强正面宣传,提倡依法维权,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借机滋事的违法行为


在政府未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前,各开发商不得滥用定价权,随意提高车位租售价格;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好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三方的关系;


要加强指导,改革创新,积极做好顶层设计,出台相关管理规定,以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夯实规范管理基础。



真是拍手叫好

这些乱象,是该严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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