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段时间用那么个签名,开着车在夜的城市游荡,不知道起点也不知道终点。朋友很快就发信息过来说,那是烧钱,呵呵。烧钱就烧钱吧,如果能忘却的话。开着车我才不会再想你。集中精神,什么也不想,入耳的是放纵的音乐。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管。但是,为什么我的眼泪还是不由自主的落下来。曾经有段时间,用那么个签名,为什么我明明拥有你,却那么的孤独。你总是丢下我一个人走开,让我在你身后追的好辛苦好辛苦。还很嚣张的要我改掉。呵…不顾别人感受的你,到底能有几个知心的朋友,有几个人会真心待你。我想把痛苦的记忆删去,把快乐的记忆埋在心底,却发现跟你在一起,你给我的痛苦比快乐多的多,我却乐在其中。也许爱情真的是盲目的吧。分手63天12小时26分有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