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名“的哥”告老东家还保证金 涉案金额达198万元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148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6-6-21 17:4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备受关注的113名的士司机诉梅州市某汽车出租公司合同纠纷系列案,在梅江区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历时半年多、涉案人数多、金额达198万元的68宗系列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2年至2013年间,叶×平等人在梅州市某汽车出租公司承包出租车进行客运经营,每名司机向该公司交了15000至30000元不等的合同履约安全保证金。2015年底,因出租车公司出现经营问题,叶×平等人与公司协商后同意双方终止承包合同关系,并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约定由出租车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向叶×平等人全额返还安全保证金。但到期后,出租车公司并未按约返还保证金,叶×平等人遂向梅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出租车公司返还保证金并支付相关利息。
  梅江区法院受理该系列案件后,第一时间立案,并排定开庭时间。办案法官审查发现,案件的事实清楚,双方对债权债务无争议。开庭前,法官多次做被告出租车公司的思想工作,并要求其积极制订还款方案。经法官努力,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出租车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将保证金返还给叶×平等人,逾期则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该系列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均对处理结果感到满意。出租车公司表示将按照协议约定积极还款。

来源:梅州日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