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月1日起限制婴幼儿奶粉出口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1037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3-2-23 09:58: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露乱撞 于 2013-2-23 09:58 编辑

香港3月1日起限制婴幼儿奶粉出口

香港《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22日刊登宪报,建议规定除非获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发出许可证,否则禁止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包括奶粉或豆奶粉的配方粉,规例2月27日交立法会,3月1日生效。

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表示,农历年前推出的一系列与奶粉供应相关的措施收效,但长远仍有必要修例,并认为不会影响自由贸易。从事正式出入口的公司可申请出口证,但会集中在有正式入口再转口的公司,而非适用于个人携带奶粉。

高永文说,因应个人自用需要,香港的父母可能会带幼儿到内地旅行,所以当局建议每名16岁以上人士可带不超过1.8公斤奶粉,即大概两罐。因不希望小朋友被卷入带水货行动,故不容许16岁以下人士携带奶粉。

至于有意见质疑措施是否有必要和会影响香港自由港角色,高永文重申这是不得已的措施。措施生效后,香港海关会严厉检查出口人士携带的奶粉,希望措施长远可助香港保证本地父母和其婴儿的奶粉需要。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