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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井堂 于 2014-7-22 21:09 编辑
“堂兄是行过万里路、学贯东西的高人”??????,
-- 你丫的语文还真是数学老师教的啊?
“堂兄好!小2好!冒然冲出,有无扰到2位?刚去楼下买了两个新出笼的酱肉包子,就着一壶滇红,yamiiiii....我觉着好满足啊。。下次给你们二也带两个?”
“新闻联播说梅州时空改版,我这就急匆匆的跑来庆贺,远道而来,忘记给小筑带礼物了。。堂兄您这就别扇风点火了,在这坛里混,搞好关系第一啊。。小筑别介意啊,有空带你一起去找小8?
-- 看到你只带小2去楼下买酱肉包子,带小筑去找小8,一点都不考虑我的感受,就知道你不是佛门弟子,一点都不慈悲为怀,哼!
”您是愿意生活在靠天道、道德来运行的“仁”治的和谐社会呢?还是愿意生活在法治的精英社会呢?“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啊,可以和楼上的”我会很好的“网友继续讨论一番。。。。
环顾当今世界,靠天道,仁义治国的和谐社会,早已销声匿迹了。古代是不是曾经存在过,也不得而知,东方的尧舜和西方的大西国,只是在神话中传说过。今天的社会,大可分为人治和法治两种。至于那些国家是人治,那些国家是法治,你我大家心知肚明。姑且不去评论孰优孰劣吧,但我在两种社会都生活过。其实在这两种社会中生存的人民,都是很累,很无可奈何的。人治社会你比较有发言权,我就说说法治社会吧。。。。
其实,在我生活的这个所谓法治社会里,法律是很不公平的。表面上人人都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实际上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需要很多钱,所以,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简直就是瞎扯。大部分的情况下,”有麦皮就有道理,无麦皮鬼理你”。往往最有钱的人,交的税最少,因为他可以请得起最好的会计师替他偷税漏税。有钱的人,往往可以逃脱法律的惩罚,因为他请得起最昂贵的律师替他辩护。人与人之间,稍有不合,就要挟付诸法律。结果是两败俱伤,律师得利。很多律师在帮人办离婚案的时候,是按当事人有多少财产来决定要把案子拖多久的,一直拖到把当事人的财产都变为律师费为止。所以说,在法治的社会生活,每天都是诚惶诚恐的。唯恐有一天,你惹了他人,或者是他人惹了你,都要惹来官非。一不小心,TMD弃家荡产。你说,法治生活好吗?
你我生不逢时,都没有在天道,仁义的社会生活过,真的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只是长裙我无法理解,如果真能道法自然、社会和谐,老子他为何骑着驴子拍拍屁股丢下我等就消失了呢?”
-- 这个好理解。。。。老子TMD实在看不下去了,走人!
“法律也好,宗教也好,似乎都在约束着人性的弱点,导人向善,佛教说人应该都有慈悲之心,孟子认为人应有恻隐之心。不同的是佛教中的慈悲之心涵盖天下一切的生命,时间上是生生世世;而儒教中的‘仁’,仅对于人类,也限于今生。当然,我也不知道是否有了佛教的慈悲心,或者有了因果报应的敬畏之心,就不会去砍大象的牙齿,不会去大肆屠杀鲨鱼以大快朵颐?只是当我们相信这个世界我们不只来一次的话,可能不会这么肆无忌惮破坏吧。。而我们如果没有了敬畏与恻隐之心,所行所做,也需要一定的规则来约束吧?这是不是就是法律的作用呢?”
你说的很好啊,一看就知道,你的脑子不是体育老师教的。。。。
法律的作用,在于规范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和惩罚不按规则行事的人。但是,还有很多人,比如座山雕,李自成,毛泽东。。。他们是自愿的也好,走投无路也好,法律对他们是毫无约束力的。估计他们唯一能够敬畏的,就是死后要去的那个由鬼神所掌握无知的未来吧。。
“以上纯属瞎掰。。”
-- 已阅,同意。。。送小筑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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