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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 廉价求婚“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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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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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25 21:53:40 | 只看该作者
一男子网恋被骗万余元 法院持续跟进追回款项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艳 通讯员陈天文 邓昱)“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帮我追回赔偿款!”近日,王某专程从老家湖北孝感坐火车来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法庭,将写着“尽职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据了解,王某自小是个残疾人,原居住在东莞市大岭山镇,平日里通过火山软件做直播。两年前,冯某在观看直播时结识王某,为骗取王某的财物,假意以男女朋友关系与其在网上相处。


    其间,冯某多次编造自己生病等借口,共骗取王某钱款10855元。后王某因经济困难无法继续转账,被冯某拉黑。王某发觉自己被骗,随即报案。


    经过审理,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须退赔给王某10855元。判决生效后,冯某未主动向王某退赔款项,法院依法移送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冯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冯某在监狱服刑,法院也无法直接联系到冯某,执行工作一时停滞。


    2022年底,在查询到冯某出狱后,执行法官立即与冯某取得联系,向其释法明理,敦促其尽快履行,冯某表示愿意通过打工筹集钱款。在执行法官的持续跟进下,冯某经过半年的筹钱,终于一次性履行全部罚金和退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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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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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26 21:28: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3-8-26 21:36 编辑

谨防“甜蜜陷阱”!女子用女儿照片作微信头像进行网恋诈骗
漫话

   女子范某用自己女儿的照片作微信头像,虚构未婚女青年身份,假借恋爱之名行诈骗钱财之实,被五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继续追缴范某的违法所得款20935.4元,退回给被害人。


   2021年10月,时年49岁的范某在交友软件上认识到李某,后添加李某为微信好友,同时用自己女儿的照片作为微信头像并欺骗李某称头像即为其本人。范某利用李某急于恋爱、结婚的心理,化名“李秀”与李某谈恋爱。在“恋爱”期间,范某以多种理由骗取被害人李某微信转账共计20935.4元,骗取李某送的一枚金戒指、一个金佛像吊坠(共花费6579元)和价值8973元的金手镯一个。案发后,范某退赔李某现金8973元,并将金戒指和金佛像吊坠交由公安机关退还给李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自己真实年龄、已婚育情况,虚构成未婚女青年的身份,在网络平台上假借与被害人谈恋爱的名义进行微信聊天并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退还了部分财物给被害人,可酌定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需谨慎,莫被所谓的爱情冲昏头脑,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在生活中,我们要不断提高防范网络诈骗意识,不轻易转账,在涉及金钱交易时要慎之又慎,谨防落入“甜蜜陷阱”。一旦发现遭遇诈骗要及时报警,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南方+记者 陈泽铭


    通讯员 徐冰琪


  【作者】 陈泽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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