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撞人弃车逃逸 伤者希望周杰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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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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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00:1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新月联合出租汽车公司对“周杰撞人事件”首次表态,周杰作为公众人物在发生事故后竟然弃车离去,致司机和两名乘客挤压在车内而不顾,公司对这种做法表示遗憾。而在事故中受伤的刘小姐希望周杰能道歉。

  新月联合汽车公司安全部经理朱崇德介绍,在事故发生后,新月公司立刻垫付了伤者的前期医疗费用,总计达到2.7万元,而周杰或者其经纪公司一直没有和出租公司、伤者联络,更别说当面道歉。新月公司表示,如果需要将继续垫付伤者的后续医疗费用。“周杰的一句道歉也许不能免除伤者肉体上的疼痛,但是能缓解他们心灵上的创伤,希望周杰能到医院看望一下伤者。” 朱崇德说。同时,新月联合公司相信公安机关会秉公执法,给伤者和社会一个交代。

  在朝阳医院骨科病房里,乘客刘小姐前日刚做完手术正在休养,刘父告诉记者,女儿锁骨、肋骨、腿骨骨折,是事故中伤得最为严重的一个。为了固定,医生在她的身体里打了6颗钢钉。女儿昨天晚上几乎哭了一宿,一是疼得受不了;二是心里特别委屈,希望周杰能当面道歉。

  和乘客刘小姐一起在医院就诊的还有出租车司机高长来,他因为头部受伤缝了6针,并且伴有肺部挫伤、背部肌肉拉伤,在朝阳医院的急诊室内居留观察已经7天了。新月公司也为高师傅送来了治疗费用。

  交管部门表示,对于这起事故,交管部门正在调查中,具体的结果还没有出来。如果认定周杰属于肇事逃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不能认定周杰肇事后逃逸,交管部门将调取刹车痕迹、现场录像等证据,判定责任归属。

  事件回放

  据媒体报道,6月2日凌晨3时53分,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接到报案:高碑店北路115路车站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其中一名报案人是一位自称姓周的事主。

  交警赶至现场发现,一辆奔驰商务车未悬挂车牌,且司机不在现场,只有出租司机和两名乘客,3人均受伤。据通报,奔驰商务车车主为周杰。次日下午4时,周杰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处理,自称出事后去医院检查,他表示当时“没有喝酒”。而经酒精检测,结果为“零”,但此时距事发已12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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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7-4 13:01: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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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9-7-4 13:02: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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