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报纸采编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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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3 17:0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mzsgaj 于 2012-9-25 09:59 编辑

梅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报纸采编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纸采编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报纸编辑(记者)

二、招考对象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公民。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3. 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熟悉掌握报刊采编、新闻写作及电脑操作等业务技能;

  4.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待遇和用工性质

  1、保障: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含社保和医保)。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2500元(含社保和医保)。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续签。

  2、岗位设置:受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从事《梅州公安·青少年警讯》周报相关工作。

  五、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招人员可通过指定邮箱
mzgab0753@163.com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报名时需上传《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和单位介绍信(仅限在职人员)的扫描件,同时上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JPG格式照片一张。

  2、现场报名。应招人员也可以由本人或他人代理到招考单位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大楼A栋304室,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3:00至5:30,报名者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仅限在职人员)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3.资格审查。对应招报名者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是否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者不能参加考试。现场报名者报名时当场进行审查,网上报名者需于10月10日办公时间由本人或他人送交现场报名所需证件材料等供查验。

  六、考试

  考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占60分。考试内容采写新闻稿件。

  2.面试占40分。考试重点考查应招者的综合素质。

  3.招考成绩的计算。将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相加,即为应招者的最终成绩,市公安局将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2、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3)2169504。




梅州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签到天数: 17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发表于 2012-10-8 10:07:39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这么安静,没有人感兴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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