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国税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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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4 17:48: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2008年,梅州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工商税收收入55.04亿元,同比增收5.49亿元,增长11.09%,税收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其中国内增值税26.13亿元(含免抵调库1.64亿元),消费税24.47亿元,企业所得税2.37亿元,海关代征0.22亿元,个人所得税0.66亿元,车辆购置税1.18亿元。剔除海关代征、免抵调库税收收入,实现计划考核口径税收收入53.19亿元,同比增收5.41亿元,增长11.33%,完成省局下达的年度计划考核计划53.12亿元的100.12%。同时,办理出口产品退税4.17亿元,同比增加0.62亿元,增长17.32%。
<p>&nbsp;&nbsp;&nbsp;&nbsp;去年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人民币升值、CPI、PPI上涨及原材料、燃料等价格上涨和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梅州市电力、陶瓷、建材、有色金属、电信设备行业等工业增加值下降,直接影响了梅州市税收收入的增长。
<p>&nbsp;&nbsp;&nbsp;&nbsp;面对严峻形势,全市国税系统积极应对,主动出击,做到“加大四个力度”:一是加大税源分析监控力度。加强重点税源的监控;加强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对梅州市税收影响的预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加强收入分析工作,提高分析报告质量。二是加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力度。采取抓领导责任制、抓税源分析监控、抓纳税评估、抓税负异常企业的管理、抓经济户口清查、抓依法清欠、抓税务稽查、抓收入考核等“八抓”措施,进一步细化管理,堵塞漏洞,做到抓大不放小,应收尽收。三是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稽查局升格为副处级单位后,充分发挥稽查“尖刀”作用,确保重要的位置不变、重要的职能不变、重要的作用不变,把稽查工作纳入年度文明单位考核,凡达不到要求的在文明单位考核中扣分,并直接扣减办案经费,达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四是加大收入考核力度。落实好局领导挂片、科(股)室挂钩制度,以及财政、国税、地税三家联合开展的挂钩各县(市、区)抓财税收入工作;落实好按季、按月、按10天、按5天考核通报制度;落实好收入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奖金挂钩等制度,加强对收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p>&nbsp;&nbsp;&nbsp;&nbsp;(梅州日报 陈诗良 曾焕君) <br /><br /></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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