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 红色土地 美丽客都 摄影电视大赛暨获奖作品展 参 赛 须 知
一、活动宗旨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宣扬客都梅州的自然之美、文化之美、和谐之美,掀起“创建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产业发展热潮,进一步营造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的浓厚氛围,中共梅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梅州市广播电视台、梅州市春天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至7月期间联合举办“春天”《红色土地美丽客都——摄影电视大赛暨获奖作品展》活动。
二、活动机构设置 1、主办: 中共梅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梅州市广播电视台 梅州市春天集团有限公司 2、协办:梅州市摄影家协会 港角数码影像中心 3、媒介支持:梅州广播电台FM105.8交通台 《梅州市广播电视》周报 《梅州新闻联播》栏目 《民生820》栏目 梅视网 央视网招商频道.梅州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①反映悠久文化、客都魅力、绿色生态、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题材。 ②针对“创建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的创作拍摄。 2、年限要求:2010年起至今的原创作品。 3、尺寸要求:相片规格为8R、相片电子文件为(4M或4M以上/张)。 4、其它要求:单幅或组照、一人多幅、黑白或彩照等均可。 5、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 6、入选作品涉及到肖像权争议的,由作者负责。
四、报名参赛要求 不分年龄、性别、职业和地域,凡喜爱摄影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赛
五、报名参赛方式 1、参赛作品原件(8R、单幅或组照)请交梅州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文艺节目中心 地址:梅城江北文化公园广场广播电视大楼三楼、邮编:514011 电话:0753—2187626 2、参赛作品电子文件(4M或4M以上/张)请交“港角数码影像中心” 地址:梅城江南梅江二路72号 电话:13902780730陈先生 3、参赛作品的背面请注明“标题名称、拍摄时间和地点、创作意图文字简述、参赛者姓名、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详细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等。 六、奖项、奖励等设置(共5.4万元) 1、一等奖作品:1幅、各奖10000元、奖杯、证书 2、二等奖作品:2幅、各奖5千元、奖杯、证书 3、三等奖作品:3幅、各奖2千元、奖杯、证书 4、优秀奖作品:20幅、各奖500元、证书 5、入选奖作品:60幅、各奖300元、证书 七、活动流程等安排 1、第一阶段:启动仪式 时间:4月19日(周四)上午10:30 地点:梅州市广播电视台·演播中心 2、第二阶段:作品征集 时间:4月19日至6月10日(截至时间) 地点:梅州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文艺节目中心 3、第三阶段:作品评选 时间:6月15日(周五)上午10:30 地点:梅州市广播电视台 备注:邀请省、市摄协名家、我市文化艺术界的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拟共评选出获奖作品86幅。 4、第四阶段:布展 时间:6月18日至26日 备注:近120幅作品的放大、设计、装饰、布展等工作准备。 5、第五阶段:获奖作品电视展播 时间:6月26日至7月11日 备注:在MZTV—2每晚固定时间安排播出以“音配画”形式的获奖作品电视展播,每期节目拟安排播出5名获奖作者的摄影作品照片。 6、第六阶段:获奖作品展开幕式暨颁奖仪式 时间:6月28日(周四)上午9:30 地点:亮胜客家艺术中心 备注:①邀请市领导、省摄协名家出席并作讲话; ②市直机关工委、市广播电视台负责人出席并作讲话; ③市文联、摄协会员、各赞助商家、获奖作者等参加; ④颁奖、揭幕; ⑤观看作品展; ⑥新闻、广播、周报、网站等进行宣传报道。 7、第七阶段:获奖作品展 时间:6月28日至7月28日 地点:亮胜客家艺术中心 备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前来参观。 8、第八阶段:各县巡展 时间、地点:8月——9月 9、第九阶段:出版精美画册 时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