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76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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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鱼语 于 2012-9-7 23:23 编辑
好像分的不是手,是财产纠纷。我觉得女孩子谈恋爱时候应该这样(我以前奉行的原则也是这个):1不收不喜欢的人的礼物 2不收男友太贵重的礼物 3、吃饭轮流买单 4、喜欢什么贵重物品自己买,贵的衣服自己买(让男友掏钱包,没人的时候放回几张大钞到他钱包,这样在男友在人前就有面子)。 这样就很公平了,女的不占男人便宜,也别让男人占太多便宜。要结婚的对象就稍微可以不用计较得那么清楚。
我没分过手,收过的礼物也从来不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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