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一则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1〕9号,公告显示将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3.0582公顷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公告内容吧。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1〕11号),同意将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3.0582公顷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用途:用于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0582公顷(水田0.8943公顷、旱地1.0301公顷、林地0.9378公顷、其他农用地0.1960公顷,合计3.0582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政府补偿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0〕38号)公告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执行。 五、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民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征地补偿费用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9)〔2021〕11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月30日起至2021年2月13日止(共15天)。 特此公告。
附件: 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1〕11号) ⒉勘测定界图(B20042)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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