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9-9-18 21:34 编辑
如今这条规定已经实施了近两年了,这条新规已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而公安部123号令:“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对于行人闯红灯等行为将处10元罚款,对于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10元罚款。 饱受争议的“礼让行人” 这条新规自出台以来一直饱受争议。当中车主们反对的声浪较大,甚至还有车主联名提议取消礼让行人。 有的人认为:这条新规很人性化,能降低事故率,有些司机喜欢抢黄灯通过,对行人来说很危险,应该大力推行。
有的人认为:汽车一味礼让行人,行人低头看手机,慢悠悠走路,不配合只会使堵车越来越严重,行人更加肆无忌惮,司机不容易!分更不容易!希望交警可以考虑司机!钱都不是天上飘来的!应该取消。
更有车主反映:自从实行礼让行人后,油钱多了,路上时间长了,脚也累了,心情也“舒畅”了!不注意一口气扣3分罚款200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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