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张柳青 马吉池)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6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酒类、豆制品共243批次,其中11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53%。而这11批次中梅州共有1批次饮料、4批次酒类存在内在质量不合格。 饮料不合格1批次 标示为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瑶燕村2016年4月8日生产的规格为 150mL/杯的酸酸乳饮品(草莓味),酵母超标。(被抽样单位名称:梅州市客乡乳业有限公司) 酒类不合格4批次 1、标示为梅州市惠玲酒业有限公司2016年3月22日生产的规格为15%vol;700mL的客家火炙娘酒,酒精度超标;(被抽样单位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啀屋家百货商行) 2、标示为平远县老八尺酒厂2008年8月9日生产的规格为50%vol;500mL的禾米香酒(白酒),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被抽样单位名称: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平远百川分店) 3、标示为梅州市八乡情酒业有限公司2016年1月28日生产的规格为48%vol;500mL的八乡情糯米醇酒,检出纽甜;(被抽样单位名称:梅州市八乡情酒业有限公司) 4、标示为兴宁市杨将军酿酒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15%vol;500mL×2瓶/盒的十年陳娘酒,酒精度超标。(被抽样单位名称:梅州市梅江区沿江西路永兴客家特产经营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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