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没听过红溪惨案,它是历史上记录的最早的排华事件,我这就给你们科普一下....
红溪惨案也称巴城大屠杀,是指1740年10月,荷属东印度当局在爪哇的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大规模屠杀华人的事件。因肇事地点之一为城西一条名为红溪的河,故称为红溪惨案。
诺,地图奉上,标注地就是当年发生红溪惨案的地方。
1619年荷兰殖民者占领雅加达,当地劳动力甚缺,荷兰殖民者不择手段从各地诱骗华侨,甚至到中国东南沿海掳掠人口,供其役使。后殖民者嫉视华侨在发展经济上所起的作用,又怕他们同当地人民联合起来反抗殖民统治,转而采取严格限制入境,乃至推行排华政策。1727年和 1736年作出规定,逮捕“失业”和无居留证的华侨。1740年7月,殖民当局下令捉拿被诬为窃贼的华侨。有些无辜被捕的华侨或被虐杀,或被投入大海。城内华侨纷纷逃往城外,公推黄班为首领,准备进攻巴达维亚城。但走漏消息,殖民当局有所准备。
殖民者来到东南亚后,华人地位开始下降。但荷兰殖民者开发巴达维亚,也多依靠华人承包工程,当局对华人的制砖工艺也很满意。为了将巴达维亚“建成整个东印度最大的城市”,当局千方百计招募华人。1682年,华人达到3101人,1684年,清政府开放海禁,华人源源不断来到巴城。当局开始限制人口入境,并规定华侨必须办理申请和批准手续才能进入,但收效甚微,华人雇主通过向官员行贿的方式继续引入华人苦力。
1719年,巴达维亚城内华侨人口已从初建时的800余人增至4068人,郊区人口则达7550人。1720年,由于欧洲蔗糖市场逐渐饱和,爪哇的甘蔗农场面临来自更便宜的巴西蔗糖的激烈竞争,许多农场主破产,一些绝望的失业者成为了暴民。当局准备将他们强行转移到锡兰(斯里兰卡)。
1727年6月10日,当局规定,凡是十至十二年内居留在巴城的中国人,未申请领取政府所颁发的居留准许证者,一概驱遣出境。由巴城华侨所写的《开吧历代史记》记载,1740年,盗贼四起,警察抓获的罪犯大多是穿黑衣黑裤的唐人。当局经商议后下达命令,凡是看到穿黑衣黑裤的人,一律捉拿。结果不仅无业游民被捕捉,就是许多住在城里的较为富裕的华侨也遭了殃。华侨与荷兰殖民者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
因为听说被遣送锡兰的苦力上船后会被投入海中,于是苦力拒绝登船,叛乱爆发。聚集在甘达里亚糖厂附近的苦力人数超过5000,公推黄班为首领,准备自卫以图自救。然而华侨中一个名叫林楚的叛徒,向殖民当局告了密。殖民者便以华侨准备进攻巴城为由,发动了大规模的屠杀。
1740年10月9日,殖民者以搜查军火为名,命令城内华侨交出一切利器,荷军挨户搜捕华侨,不论男女老幼,捉到便杀,对华侨进行血腥洗劫。屠杀持续7天,城内华侨被杀近万人,侥幸逃出者仅150人,被焚毁和劫掠的华侨房屋达六、七百家,财产损失,无法估计。城外华侨在黄班指挥下,与荷军激战,伤亡千余人,后转战中爪哇,斗争持续到1743年。
黄班的部队因武器太差,攻城7日不下,撤退。侥幸逃出仅150人。被焚毁的华侨房屋六七百家,财产损失无法估计,这就是当时震惊爪哇、中国和欧洲的巴城大屠杀。因巴达维亚城西有一条河,名红溪,是肇事地点之一,故称为“红溪惨案”。
印尼经济发展迅速,华人也积极投身印尼的建设,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可见我们的祖先是多么的勤劳勇敢,发生这样的惨案我们也是不希望看到的。但愿印尼人民能牢记红溪,勿忘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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