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代孕”该不该上升到法律层面? 此前,我国法律并未对代孕问题作出规定。本次计生法修改,拟将部门规章中的“禁止代孕”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草案中写明“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不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不认可这一做法,从现实需求、法律后果等方面,论证“禁止代孕”该不该上升到法律层面?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提出,她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失独家庭由于一方失去生育能力,渴望政府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帮助他们用最便宜的钱再生一个孩子。 严以新、周天鸿等不少委员提出,本次修法针对的是“全面二孩”政策,没必要涉及“代孕”问题。即便法律禁止,也不能避免有人到允许“代孕”的国家。而且,“代孕”是禁止还是要规范,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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