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5-12-4 19:25 编辑
梅州5年安排1.5亿元发展旅游业: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近日印发实施,2016年至2020年,市财政每年将安排3000万元、5年共计1.5亿元用于发展旅游业;到2020年,力争全市旅游总收入年均递增13%,达到550亿元左右。 主要措施 1、加快游客服务(集散)中心建设 市级及梅县区、大埔县、丰顺县、平远县争取在2017年底前建成使用。 2、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 争取到2020年建成2至3个,打造广东(梅州)房车示范营地。 3、加快建设智慧旅游系统 到2017年全市A级以上景区和星级酒店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至2020年全市智慧旅游系统基本建成。 4、开发一批客家特色村镇
每个县(市、区)打造若干个旅游特色镇、开发建设3至5个特色民居;每个镇建设1个以上乡村旅游示范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