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5-8-5 15:06 编辑
梅州公车改革总体方案敲定:
按照省标准制定我市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初步划分为8个档次:正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5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8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0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450元,科员每人每月300元,科员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月250元。
例如在梅城,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保障区域初步定为半径16公里(800平方公里),划定区域具体范围是:梅江区全域,梅县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扶大高新区管委会、城东镇、程江镇。也就是说市直机关公务人员在以上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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