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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埔依法处理一名利用互联网煽动非法游行的违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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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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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9 22:1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埔依法处理一名利用互联网煽动非法游行的违法人员:
  昨日,大埔县公安局查获1名在网上煽动非法游行的违法嫌疑人连某(男,20岁,网名“迷失方向的蒲公英”),并依法对其作出了拘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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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15-4-29 22:17:24 | 只看该作者
我县依法处理一名利用互联网煽动非法游行违法人员
发布日期:2015-04-29  浏览量:1   来源:本台  【字体:大 中 小】
  4月28日,县公安局查获1名在网上煽动非法游行的违法嫌疑人连某,并依法对其作出了拘留处理。

  据查,4月27日,现年20岁的违法嫌疑人连某利用网名“迷失方向的蒲公英”在 QQ群 “三河维权”发帖,煽动网民报名参加“5.1三河环保游行”,并留下报名电话,个别网友跟帖。

  【违法嫌疑人连某:我在Q群发了一条信息,五一假期煽动一些人(游行)然后9点就删除了。】

  经审查,连某如实交代了其在网上发帖煽动他人游行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处理,并要求连某删除违法网帖,及时消除影响。通过批评教育,连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表示将引以为戒改正错误。

  【违法嫌疑人连某:没想到很严重犯了大事,(游行)要政府审批,无审批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我在这里向大家认错。】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属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可能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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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板凳
发表于 2015-4-30 00:43:05 | 只看该作者
河源的游行审批过了的吗?政府同意河源的xx二期项目游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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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发表于 2015-4-30 08:51: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统彤 于 2015-4-30 08:54 编辑

  梅州人梅州事,事事关注一下。这时空论坛也有这样的醒目提示在,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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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5#
发表于 2015-4-30 08:52:33 | 只看该作者
  在时空论坛也要注一下的了,不要什么都信口开河还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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