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且珍惜 于 2015-1-29 11:42 编辑
小孩的老师喊你去她家补课了吗 如题:小孩的老师喊你去她家补课了吗?一直以来我有个困惑,我有个亲戚的儿子在梅州市学艺中学读书,他的妈妈每个月要支付将近2000元给数学老师进行补课的费用。听她说,阿威仔的数学老师是梅州市名校学艺中学数学老师,数学老师担任三个班级的数学科任教师,在她任课的班级里有好几个女学生的学生成绩是比较差的,在谢老师补课后,成绩马上就提高了,我的亲戚听到后,为了自己的儿子也能提高成绩,也送去老师家补课了,听说老师晚上补课的很多内容是课堂上没有讲到的,结果补了几个月后,成绩果然有所提高。 在我们那个年代,对于成绩不好的学生,老师利用晚修时间,课余的时间主动去教学生,根本不会有什么报酬。可是,老师补课后家长要给150元,每个月要支付将近2000元,她一次都有4-5个学生在上课,每个月将近有8000元的高额收入。我想不明白,这份收入算老师的工资收入还是贪污腐败收入?
老师实上也花了时间,应当获得报酬,希望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能够规范一下老师的收费标准,将这些收入纳入到老师的合法收入里面去。
老师既然能够较好我亲戚的儿子,让他的成绩有进步,可是老师在课堂上为什么没有办法提高我亲戚儿子的学习成绩呢,为什么一定要在家里才能上好课堂呢?是不是学校安排给老师的课时太少了呢,我认为老师应该用给学生补课的时间认真备课,不能将在课堂上没有讲到的内容,单独讲给补课的学生听,而是要想办法让全班学生的成绩都提高,这才是老师们该做,而且也是一定能够做好的事情。 贪污腐败,即利用职权,非法取得财物。如果你的小孩的老师暗示你的小孩去她家补课,你敢拒绝老师吗?尤其是在寒暑假的时候,。作为家长,如果你拒绝了,老师肯定会忽略掉你的小孩,甚至老师很多重要的知识,根本就不会在课堂上讲解,上课的时候讲一些很枯燥的知识,你的小孩肯定不愿意听!不信,各位去看看那些老师的教案,很多老师根本就没有备课的,要么是很久以前的教案,要么是在网上抄袭的、寒暑假那么长的假期,哪有时间准备下学期的教学内容呢?
大家谈谈,小孩的老师喊你去她家补课了吗?收费贵不贵呢?
小孩的老师喊你去她家补课了吗? ——教师行业中的“有偿家教”报告
“有偿家教”的现象 现象:教师,传到授业解惑也,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教师这个行业已经被污染了,好大一部分老师从事着“有偿家教”服务。很多老师用自己晚上或者周末的时间,安排班里的学生来家里补课,家长每次支付100-200元的费用。
“有偿家教”的定性 教师的“有偿家教”服务,应该定性为:贪污腐败。贪污腐化,即利用职权,非法取得财物。教师,是一个职位,是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具备教师资格的人从事教书育人的职位。也有自己职权,也就是掌控着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是否能够正常接收教育的服务。例:教师如果针对着某一个学生,在上课期间、批改作业、监考、德育教育期间作出某种“关照”行为,那么该学生将会更积极学习,成绩进步更大。但是如果对这个学生做出的是某种“教训、惩罚”的行为,那么该学生将会对学习失去兴趣,学习成绩将会不断下降,从而失去进入重点高中、重点大学的机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各位家长也就是基于这种考虑,不得不重视老师们手中的这种权力。每当教师暗示要进行有偿家教,家长们只能乖乖送去补课,然后支付报酬。这种行为就是党纪国法规定的贪污腐败行为,教师也就利用手中的职权,非法取得财物。
“有偿家教”的危害 1、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成效。教师工作时间方面,安排了两个特殊的假期,暑假和寒假。这两个假期加起来将近有3个月的时间。在这三个时间里面,党和政府基于教育这个特殊的行业特点,教师需要掌握最新的知识,才能更加胜任教学这个岗位。于是安排了长假期给教师进修。可是教师们却利用这个时间进行“有偿家教”。每当教师提出某种有偿家教的暗示时候,家长们也只有送孩子去“有偿家教”,既害怕自己的孩子比起那些正在补课的孩子落后了,也害怕自己的孩子将来遇到这位教师不公正的待遇,变相剥夺了孩子们寒暑假的休息的权利,这些学生们没有自己的寒暑假进行适当的休息,老师们更没有时间去进行进修。结果学生们没有了学习兴趣,教师们的知识点还存在原点没有进步。 这一点:从教师们大量抄袭教案,抄袭教研论文方面可以得到印证。一个教师,整个寒暑假的时间里,没有好好准备下一个学期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教案,他又怎么能站稳讲台呢!一到教学常规检查的时候,就到网上抄袭他人的教案,应付了事。他们应付的是什么,应付课堂,应付讲台下的学生,应付的是国家的未来,是家长们的希望啊!甚至,有大部分的老师,从事了几十年的教学工作,竟然一篇教学论文都没有写出来,试问,他有在总结自己的教学吗?!这种老师又如何能够站稳讲台! 教师的知识点一直停留在原点,导致自己的课堂呆板,不受到学生的欢迎,学生们没有了学习兴趣,试问,如何保证教育教学效果! 2、严重影响教师队伍形象。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非常重视教师,树立教师的光辉伟大形象。在荣誉方面,市委书记曾在梅州日报上公开地表扬梅州市教育系统的教师。对梅县东山中学和梅州市全体教师寄予厚望。在工资待遇方面,市委市政府提出并实现了教师工资要略高于公务员工资,教师工资也一直在上涨。在物质奖励方面,全社会和社会各界名流仕绅对培养出优秀学子的教师也给予了重奖励。可是就在这么一种从政府、社会都重视教师队伍的氛围中,梅州城区的教师们还在进行着“有偿家教”这种贪污腐败的行为。尤其是教师们在结束有偿家教后,从家长们手中接过“报酬”的那个瞬间,教师们的那种形象荡然无存。家长们会从心里面鄙视这种行为,学生们从小就知道了,老师其实也是可以用金钱买回来的一种服务。长此以往下去,我们中华民族遵师重教的传统将被“有偿家教”毁于一旦。 3、严重加重家长的负担。党和政府一直将教育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保护,力求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教育。从2006年开始,农村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2008年秋,城市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可是“有偿家教”的出现,让政府免掉的学费,变相地进入到了教师们的口袋。学生们每进行一次补课,就要支付100-300元的费用。每周最少进行2-3次课,每个月要支付将近1500-3000元。每当教师们婉转对家长提出有偿家教的时候,家长们不得不慎重对待教师们“善意”的提醒,既害怕教师在课堂上给小孩子不公正的待遇,也害怕自己的孩子比那些参加了家教的孩子落后了。于是只能这种额外的补课费用,慢慢变成了家长们的另一种负担。
4、严重违法党中央八项规定,容易滋生腐败。我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直在重视反腐败工作,党中央还进行了以反对四风,违反八项规定为主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党和政府中进行自我的反省,自我整顿。可是,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在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并没有认真重视“有偿家教”这种现象,可以说没有深入到家长和学生当中去挖掘出这种现象的根源、性质、危害。试问一下:教师的“有偿家教”中的收入是否合法?如果这种收入没有社会危害性,那么就可以定性为合法收入,也应该将这种收入纳入到个人所得税中进行纳税。如果具有社会危害性,那就属于不合法,应当认真分析这种危害性,预防和杜绝这种危害。否则,当教师队伍中都沉迷于“有偿家教”中的时候,每个教师都无心去站稳讲台,每个学生都失去了学习兴趣,每个家长都鄙视教师这种唯利是图的勾当时,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从孔子开始就传承的“尊师重教”文化将会因为教师的贪污腐败行为而荡然无存,党和政府将会在教育战线上失去人民群众的拥护。
“有偿家教”的解决办法 1、高度重视“有偿家教”的现象。党和政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有偿家教”这种现象,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分析“有偿家教”在学校、社会中存在的方式、规模、危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这个现象列入到教师队伍的整改活动里面来。只有重视这个现象,才能去发现这个现象的危害性,才能更好地提出解决的方法和预防的制度。如果党和政府不重视,那么教育行政部门也会无视这种现象,不敢去揭开这种现象。 2、加强宣传“有偿家教”的危害。党和政府认识到这种现象的危害后,应当积极向学校、家长、学生宣传“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在全社会大力宣扬“反对有偿家教,弘扬尊师重教”的价值观。在教师队伍中加强师风师德建设,不断加强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解决家长们的后顾之忧。在家长们中得到反对有偿家教的共识,共同净化教师行业。 3、严厉打击“有偿家教”的行为。党和政府,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厉打击“有偿家教”的行为,重视来自社会、教师、家长、学生的举报,一旦发现这种贪污腐化的行为,由于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执法的权力,应当有纪委监察部门进行查处,依照党纪国法进行严厉处理,起到打击一单,震慑一片的效果。 4、完善预防“有偿家教”的体系。党和政府,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采取多种途径接受社会、学校、家长、学生的监督。同时要规范教师的寒暑假安排,加强教师教学常规检查,不能单纯地走过场,对于抄袭教案、应付课堂的行为一定要有日常的监督管理。只有规范教师的行为规范,抓好日常管理,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完善预防贪污腐败体系,才能真正杜绝教师行业中的贪污腐败行为,维护教师队伍形象,重塑尊师重教的传统。 5、大力发展第二课堂,鼓励民办教育。党和政府要大力发展第二课堂活动,满足家长对小孩望子成龙的愿望,满足家长对小孩子补课的需求。引导学生将补课的时间去学习跆拳道、中国功夫、足球等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这是对学校知识教育的一种补充,更是解决当前学生整体身体素质偏下的有效途径,提升下一代的整体身体素质,对学生的未来负责,对国家的未来负责。同时也要大力扶持社会民办教育进入社会,作为公立学校的一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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