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都要做CT?被过度检查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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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0:5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家在蕉岭 于 2015-1-27 10:55 编辑

小感冒,上医院却被要求做CT?医院无缘无故拒绝提供病历?    在梅州遭遇了医疗事故怎么办? 难道要忍气吞声?


医患纠纷审理难度越来越大,有时三年都无法结案!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引》,提醒患者遇到下列问题都可以进行理性维权,赶紧收好!


遇到过度检查治疗可要求赔偿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导致患者支出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或者造成患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害的,患者有权请求医疗机构返还不必要医学检查所支出的费用或者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10万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引》60多条条款,从患方的起诉、双方的举证到鉴定问题、责任认定与赔偿量定,都进行了细致规定。其中对备受关注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指引称,一般不超过10万元。


特殊情况下医院可立即救治

《指引》明确,在特殊情形下可以采取紧急救治措施而无需等到患者及家属书面同意。如患者生命垂危且不能表达意见,经医院方面负责人批准,为挽救生命可立即救治。另外,患者近亲属不明且无联系方式,或联系不上,或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或近亲属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近亲属意见明显不利于患者等情形,医院也可紧急采取救治措施无需征得同意。


美容机构产生的纠纷按医疗损害案处理

因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受到损害,患者依照侵权责任法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当作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受理。


患方不配合尸检要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医疗机构建议患者近亲属进行尸检,但因患者近亲属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致使无法认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或者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患者近亲属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缺陷医疗产品致损害可要两倍以下赔偿

广州中院称,生产者、销售者或医疗机构明知医疗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或销售,造成患者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患者或近亲属有权要求医院或者产品的生产、销售方承担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患者遭遇侵权怎么办?


1可起诉医疗机构或器械生产商

患者可起诉医疗机构;因医疗产品遭受损害,还可以一并起诉医疗器械的生产者、销售者;如患者因输入不合格血液制品遭受损害的,可以同时起诉医疗机构和血液提供机构。


2医院拒绝提供病历将被追责

患者及其近亲属有权复制、封存在患者接受诊疗期间形成的所有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患者复制、封存病历资料的,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


医方哪些情况下可免责?


1几种情况可不等患方同意紧急救治

无法联系上近亲属时,医院可以进行紧急救治。如果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或意见不一致且形不成多数意见的,或者近亲属的意见明显不利于患者利益的情形,医院可以进行紧急救治。


同时,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或者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医疗机构可免去责任。


2有损害并不意味着医院一定赔偿

在致害原因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不能把不利后果推给医院。如果无法证明损害和医院过错存在因果关系的,医方没有赔偿责任。


一样,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治疗,医院一样没有责任。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或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院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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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沙发
发表于 2015-1-27 11:44:42 | 只看该作者
坑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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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27 20:55:07 | 只看该作者
太坑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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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地板
匿名  发表于 2015-1-28 09:47:19
你们认为这有用?人体是有机的整体,牵一发动全身,脚底流脓都可能脑要做CT,别担心,总是能找出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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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5#
匿名  发表于 2015-1-28 09:49:20
何为不心要的检查?由谁认定?


又是一个难实施的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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