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中院先后获得“集体一等功”、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称号,是广东法院系统第一个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的中级法院。教育培训、调研宣传、立案信访、思想政治、纪检监察、法官协会、机关党建、法院文化等多项工作先后获评过全国法院先进的称号。
我市现有梅江、梅县、兴宁、平远、蕉岭、大埔、丰顺、五华8个基层法院,24个人民法庭,按照《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梅州中院现内设20个部门,其中审判执行部门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有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有人员800人,法官占60%左右。其中梅州中院有人员149人,法官101人,占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