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和省先后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会议,部署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我市和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收看收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文等在梅州分会场参会。 全国会议强调,此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地方党政机关加快实行。各级各部门要重点解决好交通补贴发放、司勤人员安置、公车处置三方面问题。司勤人员安置在坚持大部分人员内部消化的同时,针对司勤人员的不同情况,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积极稳妥进行安置。发放交通补贴方面,要严格执行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130%的要求,而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车运行支出总额,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全省会议指出,随着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推进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坚持按照中央确定的顶层设计制订我省改革方案,将市级和县级改革工作合并,按照省本级、市县级、镇级的顺序,分级推进改革,于2015年下半年完成市县级改革,至2015年底完成镇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强调,推进改革的过渡期,各级各部门不能突击买车,不能突击招收司勤人员,既不平调,也不借调,严格执行车辆处置相关规定办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改革,确保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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