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区年内拟对客运人力三轮车实施全面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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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6 22:53: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州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拟禁行范围:

月梅一环城路一锭子桥环岛一205国道一梅县区新城门楼一府前大道一梅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岛一宪梓大道一梅县区政府环岛一车上路一沿江南路一梅州大桥一三角沿盘一206国道一机场环岛一客都大道一火车站十字路口一电信十字路口一中环路一金燕大道一梅水路一秀兰大桥一学子大道一东山大道一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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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4-5-26 23:04: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4-5-26 23:05 编辑

回复 客都梅州 的帖子

  看到过关于《梅州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禁行工作方案》问卷调查

  一、你认为客运人力三轮车是否影响了我市的市容市貌和梅州作为“世界客都”、“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城市文明形象?
  
  A、是
  B、否
  
  二、你对当前梅州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行驶秩序是否满意?
  
  A、满意
  B、不满意
  C、非常不满意,需要大力整治
  
  三、你是否赞同在梅州市区(含梅县区新城)范围内禁止客运人力三轮车通行?
  
  A、同意
  B、不同意
  
  四、你认为《梅州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禁行工作方案》当中的禁行范围是否合理?

  A、合理可行
  B、基本合理
  C、不合理,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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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4-5-26 23:08:2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人力与电动都一律禁!

残疾人的代步车要专用,不能有可载客的后厢后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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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4-5-26 23:12:35 | 只看该作者
(二)清退补偿阶段(2014年5月)。
1、在2014年5月1日前,由市政府发布《关于在梅州市区禁止客运人力三轮车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梅州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禁行范围和时间,预备充足的时间给人力三轮车主自行处理车辆。
2、为鼓励梅州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主自动放弃使用人力三轮车,由梅江区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制定《梅州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登记折价收购工作方案》,对2012年在梅江区交通运输局重新登记备案的客运人力三轮车进行折价收购。
3、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客运人力三轮车禁行清退的实际情况,组织客运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组织专场招聘会等,做好相关人员的转岗就业工作。
(三)禁行整治阶段(2014年6月至12月)。
从2014年6月1日起,禁止客运人力三轮车在梅州市区禁行范围内通行。实施禁行措施后,由梅江区和梅县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的公安、交通、城管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依照市政府《通告》规定,对违规上路行驶或载客营运的客运人力三轮车进行查扣并强制销毁。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促使梅州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全面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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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14-5-26 23:13:10 | 只看该作者
(一)梅江区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制定《梅州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登记折价收购工作方案》,并负责实施登记折价收购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路面执法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扣违禁通行的客运人力三轮车并强制销毁。
(二)梅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路面执法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扣违禁通行的客运人力三轮车并强制销毁。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订梅州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禁行清退总体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此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路面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禁通行的客运人力三轮车;同时,大力发展城市公交,不断扩大公交车的覆盖范围,确保广大市民的交通出行不受客运人力三轮车禁行清退工作的影响。
(四)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依法查扣违禁通行、乱停乱放、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对不听劝阻,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工商部门负责对梅州市区经营销售三轮车配件、维修人力三轮车的商店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六)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梅州市区影响市容市貌乱拉乱挂、私自张贴车身广告、加装太阳伞或遮阳棚的三轮车进行清理和整治,配合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客运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做好转岗就业工作;对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市法制局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对起草的各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受理因客运人力三轮车禁行清退工作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案件。
(九)市信访局负责做好因实施客运人力三轮车全面退市工作引起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市监察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实施客运人力三轮车全面退市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及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民政部门负责将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因客运人力三轮车退出营运市场而失业的人员,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十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梅州日报社和梅州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做好客运人力三轮车禁行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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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6#
发表于 2014-5-26 23:14:18 | 只看该作者
三、禁行对象、时间和范围
禁行对象: 2012年在梅江区交通运输局重新登记备案的客运人力三轮车。
禁行时间: 从2014年6月1日起。
禁行范围:月梅→环城路→锭子桥环岛→205国道→梅县新县城门楼→府前大道→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岛→宪梓大道→县政府环岛→车上路→沿江南路→梅州大桥→三角环岛→206国道→机场环岛→客都大道→火车站十字路口→电信十字路口→中环路→金燕大道→梅水路→秀兰大桥→学子大道→东山大道→月梅区域(与机(电)动三轮车禁行范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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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4-5-26 23:23:21 | 只看该作者
梅江区、梅县区都禁人力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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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14-5-26 23:24:49 | 只看该作者
三轮车的历史作为梅城的独立存在,不仅仅是历史,若全面禁行的话会导致一部分人失业,政府可想过?除非交通完善了,确保市民的出行方便,我是看不懂政府出此政策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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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9#
发表于 2014-5-26 23:3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往事随风 的帖子

现在在梅城踩三轮车的车主普遍40+了,再就业是开玩笑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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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0#
发表于 2014-5-26 23:38:30 | 只看该作者
边缘球迷 发表于 2014-5-27 03:36
回复 往事随风 的帖子

现在在梅城踩三轮车的车主普遍40+了,再就业是开玩笑的吧? ...

不就业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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