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梅江桥头 于 2014-5-27 00:36 编辑
(以下的美国三轮车标准倒是我们最应该学习的,生产出合乎标准的三轮车来,而不是歧视他们。)
美国三轮车国家标准中文版(ANSI Z315)
美国国家标准ANSI Z315-2006 三轮车安全要求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三轮车的安全标准, 向生产商,零售商和使用者提供对此类产品的共同理解的基础. 1.2 范围 本标准所包含的安全标准适用于所有打算给八岁或以下小孩使用的三轮车. 2 参考文件 略 3 定义 3.1脆度: 断裂没有明显的预兆和变形. 3.2 结构性损坏: 在根据本标准测试过程中, 由于材料因为不能支撑负载而引起的断裂. 3.3 正常骑乘位置: 一个位置是打算给小孩子坐在三轮车上的, 而且他的两个脚是放在脚踏上, 两个手抓着手把上的手柄或者转向装置. 3.4 永久性标识: 一个标记或者标签, 如果试图用手而不用工具或溶剂, 它是不能被移取下来的, 它会被撕破, 或者使所粘附的表面被损坏, 这个标识就可以看作是永久性标识. 3.5 主示面: 零售包装中最有可能被用来展示, 介绍产品一个面, 或者是在正常习惯下, 被用来做销售展示的一面. 3.6 刺穿危险: 由于部件本身的材料或者结构, 或者两者兼有, 当一个小孩跌倒在上面的时候, 可能出现刺伤的危险, 这里不包括对眼睛和嘴巴的刺伤危险, 因为对眼睛和嘴巴的刺伤危险是不能通过产品设计来消除的. 3.7 突起危险: (1) 除了标准的螺拴, 螺丝头以外的突出物, 安装后突出长度大于5/16英寸 (8mm), 而且末端的半径小于1/4英寸 (6mm) 的部件. (2) 螺丝拧紧后突出部分距离其配合的部件超过螺丝主轴的直径. (3) 当使用者位于正常使用位置上的时候, 可以接触使用者身体的螺丝突出部分距离其配合部件超过1/8英寸 (3mm) 的. 3.8 三轮车: 一个带轮的车子, 轮子在地面上的接触点会形成一个三角形或者梯形, 通过装有脚踏的前轮用人力驱动, 如果轮子在地面上的接触点形成的是一个梯形, 那么, 较窄的轮轨的宽度必须小于较宽的轮轨的宽度的一半, 这种车就被认为是三轮车. (参考附图1) 3.9 轮轨宽度: 共用一条轮轴的所有轮子的轨迹的最大的宽度. (轮子触地点最远两端的距离. 参考图3) 4 性能 4.1 材料 4.1.1 涂料中的重金属 符合16CFR 1303 和ASTM F963 的4.3.5.2部分. 4.1.2 燃烧 零配件不能燃烧, 符合16CFR 1500.3 (b)(10), 16CFR 1500.3 (c)(6), 16CFR 1500.44. 4.2 强度和机械完整性 在根据5.1做投掷测试时, 不能出现断裂的失败. 4.3 产品限制 三轮车是设计给不同年龄,不同大小的小孩使用的, 必须确保三轮车的安全性能在其正常使用周期内有效. 根据生产商的使用说明, 三轮车不应该被使用者超出限制范围使用. 这些限制必须表示为适当的使用者的年龄, 体重, 或者二者兼有, 放在产品的包装上, 说明书内, 同时也可以放在产品上. 4.4 尖点, 利边, 突起, 夹手指, 小物体 4.4.1 尖点 三轮车测试前后不能有潜在危险的,16CFR 1500. 48规定的可接触的尖点. (测试程序见5.2) 4.4.2 利边 三轮车测试前后不能有潜在危险的, 16CFR 1500. 49规定的可接触的金属和玻璃边缘, (测试程序见 5.2) 4.4.3 突起 根据图2所示的A域内, 不能有突起. 由座位顶端中线, 前轮轴, 手把转轴和两个手把末端连线的交叉点, 三点连结所得的范围. 根据图2所示的B域内, 不能有突起. 由座位顶端中线, 后轮轴, 手把转轴和两个手把末端连线的交叉点, 三点连结所得的范围. 4.4 夹手指 产品不能出现夹手指的危险. 作为设计的指引, 当使用者和乘客, 在任何一个合理的, 可预见的骑乘位置上, 任何可接触到的活动部件之间的空间 (如轮子,轮缘 坚硬的, 或挡泥板等), : 如果能够插入一支直径为3/16英寸(5mm)的钢棒, 同时也应该能够插入一支直径为1/2英寸(13mm)的钢棒. 4.4.5 小物体 所有提供给三岁以下小孩使用的三轮车, 必须满足 16 CFR 1501所规定的可接触的小物体的尺寸这样的一个条件. 4.5 稳定性要求 4.5.1 三轮车的稳定性 这个要求的目的在于降低三轮车意外倾翻的危险. 4.5.2 要求 在根据5.3 进行测试的时候, 三轮车不能被倾翻. 包括前后方向的稳定性, 以及侧面最不利位置的稳定性. 4.6 部件 4.6.1 五金配件 所有的用于装配或固定作用的螺丝, 螺拴, 螺母,确在根据本标准进行测试时, 不能够出现断裂, 松脱, 失去应有的功能, 所有安装的五金件, 必须有足够的质量, 能够进行调节和维护. 4.6.2 保护盖 用来保护外露的突出部件的保护盖, 必须根据 16 CFR 1512.18 (c) 所提供的方法进行测试, 并且能够通过15磅的拉力和4英寸磅的扭力. 4.6.3 转向系统 4.6.3.1 手把杆的插入标记 对于可调节的手把杆, 必须有一个永久性的标记或者圆环, 清晰显示出手把杆插入前叉的最小深度. 插入标记的位置到手把杆末端的距离, 不允许小于手把杆直径的2.5倍. 当插入深度为手把杆直径1.5倍的位置时, 手把杆的强度必须不会改变. 4.6.3.2 手把的强度 手把杆要根据16CFR 1218. (g) 所提供的方法进行150磅的拉力测试, 4.6.3.3 手把的结构 手把的两端必须在车身的纵轴两边对称, 在所有的座位(高度)的位置上, 手把末端的高度不能高于座位表面18英寸. 4.6.3.4 手把末端必须保护, 手柄, 塞子, 或者其它装置必须紧固, 防止被移取, 在使用16 CFR 1512.18 (c) 中所提供的工具, 进行15 磅的拉力测试时, 不能够脱落. 不包括注塑成形的塑胶手柄. 4.6.3.5手把和夹具 产品上如果有紧固手把的夹具, 必须根据16 CFR 1512.18 (h) 所提供的方法进行测试, 必须能够经受15英尺-磅的扭力. 4.6.4 座位 4.6.4.1座位支柱插入标记 如果座位支柱的高度是可以调节的, 必须有一个永久性性的标记或者圆环, 清晰显示出座位支柱插入的最小深度 (即最大的座位高度). 标记不能够影响座位支柱的结构的完整性, 从标记到支柱末端的距离, 不能够小于座位支柱的直径的两倍. 当插入深度为支柱的直径时, 支柱的强度必须不会改变. 4.6.4.2 座位的保持系统 座位的保持系统必须能够固定座位, 能够调节到预定的位置, 防止座位在正常使用时向任何方向转动. 根据5.1 进行投掷测试, 测试时座位的保持系统的负载则要根据 16 CFR 1512.18 (i) 所规定的用来评估人行道自行车的负载. 4.6.5 脚踏的构造 脚踏板和整个脚踏构造必须是一个整体, 如果移去了脚踏板, 会导致整个脚踏被破坏. 脚踏板必须两面可用, 如果脚踏已经被指定了首选的面, 那么脚踏板就要位于使用者踩踏的一面. 4.6.6 推杆 对于配有推杆的三轮车, 当根据5.4进行测试的时候, 不能够有永久性的变形, 材料脱落, 明显的裂痕, 或者部件失效后对使用者产生危险状况. 4.6.6.1 推杆连接器 当推杆移取后, 剩下的连接器不能够出现突出或者是发射危险. 4.6.7 刚性材料中的圆孔 如果一个在刚性材料中的圆孔, 其材料的厚度小于1/8英寸 (3mm), 能够插入一支直径0.265英寸(7mm)的钢棒, 并且插入深度为0.375英寸(10 mm) 或以上, 同时也应该能够插入一支直径1/2英寸(13mm)的钢棒. 4.6.8 前轮 当根据5.5进行测试的时候, 不能够有永久性的变形, 材料脱落, 明显的裂痕, 或者前轮部件失效后对使用者产生危险状况. 5 测试程序 5.1 投掷测试 投掷测试的负载由以下部分组成: 根据表1, 将适当的重量加在座位上, 根据5.3 将重量加在后踏板或者座位的后面, 另外每个手柄加10磅的重量. 将加上负载的三轮车从1.5英尺 (460mm) 高度跌落3次在水泥地面上, 投掷前三轮车必须保持正常骑车的姿态, 然后使其自由跌落, 装配好的任何部件不能出现结构性的失效, 对于带有篮子或者后踏板的三轮车, 这些部分必须加生产商规定的最大重量进行测试, 可以想象, 如果篮子, 后踏板能够作为一个后站位来使用, 必须加上第二个使用者的重量. 5.2 利边和利角测试 要鉴别尖点, 金属和玻璃利边是否潜在危险, 要按照 16 CFR 1500. 48 和16 CFR 1500. 49 分别进行测试. 5.3 三轮车的稳定性测试 联系4.5的相关要求, 参考图片3-5. A) 根据表1, 把相应的产品适用的, 最大的, 静态负载放在座位上, 或者是生产商推荐使用的最大重量 (两者取大的一个), 必须将负载设计为其重心位于座位以上8.7英寸 (221mm) 高的位置, 当三轮车被放在斜面时, 负载的主轴必须垂直于斜面, 负载必须加在一个直径为3.4英寸 (86mm) 的圆碟上, 放在合理可以预见的, 小孩有可能坐到的, 最不利的位置上. B) 向前的稳定性, 必须根据5.3 加上负载. C) 如果三轮车后面有横木, 站位, 踏板或者其它装置允许一个乘客站在上面, 那么一个相当于使用者的重量必须加在上面, 它的重心高度从踏板的表面算起为28英寸 (710mm).其主轴的平行线和三轮车座位的末端相切, 如果三轮车有超过一个踏板, 其向后的稳定性就要对每一个分别进行测试, 如果切线和座位负载的主轴相交, 座位上的负载必须倾斜或者向前移动, 让切线负载保持在相应的位置上. 座位上的负载和切线负载必须 互不接触, 座位负载前倾角度必须是最小的, 保持两个负载不接触即可. 之所以允许座位的负载向前倾斜或者移位, 是因为骑乘者在三轮车要向后倾翻时本能地去补偿加了第二个乘客后所损失的区域. D) 带有篮子的三轮车, 如果对测试结果有消极影响的话, 必须加生产商规定的最大重量进行测试. E) 把三轮车放在10度斜台上进行测试. F) 转动转向系统, 转到最有可能导致三轮车倾翻的位置进行测试. G) 用楔子限制轮子的转动, 但脚轮在被限制之前, 要保持它们的自然状态. 三轮车必须能够保持15秒钟不会倾翻. 5.4 推杆的负载测试 在三轮车座位的几何中心加上生产商推荐使用最大重量的2.5倍的负载, 如果座位可以调节, 就调到最不利, 最容易导致测试失败的位置上. 如果没有推荐使用的最大重量, 就根据表1的95%重量组选取适用的最大年龄的重量. 在推杆末端下一英寸的地方施力, 垂直压下推杆, 使前轮升高4英寸, 然后回到原位. 做10个循环. 5.5 前轮的保持测试 前轮必须被车架和前叉固定, 并且可根据供应商的建议进行调节, 将两个各50磅(220牛顿)的负载对称性地加在前轮轴的两边, 在移取前轮的方向上, 并且维持30秒. 6 认证 6.1 一个生产商, 如果其产品完全符合本标准, 可以发布一个合格认证. 6.2 认证必须跟随三轮车提供给那些批发商和经销商. 6.3 认证必须基于符合本标准的基础上. 6.4 认证必须标明生产商的名称, 或者用专用的标签来发布认证. 7 消费者信息 7.1 警告指示 三轮车必须带有生产商提供的, 永久性的警告标签, 而且在正常使用的位置上很容易看到. 警告语由以下部分组成: 有一个警告符号 (在一个等边三角形中加上一个惊叹号), 有一个警告词 “WARNING”, 后面紧跟着警告陈述 “TO AVOID SERIOUS INJULY” (或者是类似的陈述), 再下去就是警告语的正文部分. 警告词 “WARNING” 必须是直体大写字母, 高度为1/8英寸(3.2mm) 或以上, 警告符号 (在一个等边三角形中加上一个惊叹号) 直接放在警告词的前面, 三角形的高度至少和警告词一样高, 警告陈述 “TO AVOID SERIOUS INJULY” (或者是类似的陈述), 必须是大写字母, 高度至少为1/16英寸 (1.6 mm), 正文必须为直体字母, 其第一个大写字母至少为1/16” 英寸(1.6 mm), 警告语的颜色和背景的颜色必须形成鲜明的对照.
7.2 包装 包装的主显示面必须有7.1中所显示的警告语. 不同尺寸类别的包装, 字体尺寸要求如下: | 高度要求(英寸) | 高度要求(英寸) | 主示面面积尺寸(平方英寸) | 警告词WARNING | 正文 | 0-100 | 5/32 | 7/64 | 大于100-400 | 1/4 | 5/32 | 大于 400 | 1/2 | 1/4 |
包装上 (也可能在吊牌上) 必须显示出 使用者的年龄级别, 小孩的最小身高和 / 或者最大重量, 作为消费者选择采购的一个指引. 7.3 说明书 三轮车必须带有说明书, 说明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A) 在明显的位置上显示出在7.1中所显示的警告语, B) 有装配说明使消费者能正确地完成装配. C) 有维护方法的说明, 使消费者能够对硬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对整个产品进行适当的维护. 如果生产者认为产品的维护要求远远超出的消费者的能力, 说明书必须包含有一详细的, 消费者可以获得进行维护的地址. 维护必须包括座位的调节, 手把的调节和上润滑油等. D) 适当的年龄级别和重量的限制, 或者是两者兼有, 用来指引消费者正确使用三轮车. E) 建议使用者经常穿戴适当合身的, 符合美国消费者安全协会(CPSC)标准16 CFR 1603的头盔. F) 详细的支柱安装说明 (如适用). G) 如果一个三轮车有篮子或者后站位, 必须对它们最大的负载做出规定. 超载可能会导致危险或者不稳定状况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