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废琉球时何如璋在东京的交涉  何维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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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39: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人境庐人 于 2013-3-13 09:44 编辑

                                之二十四  日废琉球时何如璋在东京的交涉  何维柱
以下主要内容摘录于《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一书(王芸生编著),余资料取于浙江大学日本文化研究所编《中日关系史论考》中“近代中日‘琉球问题’交涉”一文。
本文主要阐述当年日本吞并琉球时何如璋与李鸿章的态度、策略和作用,让我们可以更加清楚的看到其中谈判的曲折和交涉的艰难。何如璋虽是一名文弱的外交官员,但对日本的用心却能切中要害,洞烛其情。为救“琉球危亡”,何如璋经过多方面深入考察后,寄达总署的信中提出“上中下三策”。寄达李鸿章的信中提出,“迟之又久,而我不言,日人或揣我为弃琉球,疑我为怯。日本行废置而郡县之,以后更难议论。若又以日人无情无理,如瘛狗之狂,如无赖之横,果尔则中东和好,终不可恃。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他时日本一强,资以船炮,扰我边陲,台澎之间,将求一夕之安不可得”。如果李鸿章和总署采用何如璋的上策而不是下策,也许当年的琉球国今天不叫“冲绳县”。
第一节
琉球与中日两国的关系
一八七七年到一八八一年(清光绪三年到六年,日明治十年到十三年)的琉球问题之争,是由于日本阻止琉球向中国朝贡以至将琉球吞并而起。
琉球群岛,介于中日两国之间,在历史上彼此之间都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自明洪武五年(公元一三七二年),太祖朱元璋遣杨载出使琉球,琉王察度对明朝称臣,开始向中国朝贡,历受中国皇帝的册封,称为属邦。琉球定期向中国朝贡,进献方物,中国朝廷赏赐以相应的物品,类似换货贸易,中国对琉球并未进行过政治统治。琉球在地理上距离日本较近,自然也有历史关系。日本古史谓:“推古天皇二十四年(公元六一六年),有掖玖人三名归化。”琉球舜天王为日父琉母之子,三世而绝。琉球正式对外交通,实际开始于十四世纪七十年代。
一三七二年(明洪武五年)明朝遣杨载至琉球,琉王察度以中山王的名义,遣其弟泰期随明使来华,上表称臣。从此每年或隔年必遣使朝贡,以为常例。当时,琉球的山南、山北、中山三王鼎立相争,明廷以敕令劝息争,分封三王于琉球各岛。及至中山王统一各岛,乃封察度为琉王。一三九二年(明洪武二十五年)明廷赐闽人三十六姓与琉球。一四〇七年(明永乐五年)琉球国以尚思绍的名义遣使朝贡,琉王以“尚”为姓,自此始。一五九一年(明万历十九年,日正亲町天皇天正十九年)日将军丰臣秀吉用兵朝鲜,派岛津家徵至琉球征送饷糈,琉王拒之。后又再三劝琉球朝日,琉王不从。一六〇六年(明万历三十四年,日后阳成天皇庆长十一年)岛津家久兵侵琉球,战四十日,掳琉王尚宁及大臣而去,二年后释归。日本强定琉球税额,清查户口,检查土地,设立机关,又迫琉王不得与明朝通好。琉球依然与明交往,奉中国正朔,并受封册。一六六三年(清康熙二年)与一七五六年(清乾隆二十一年),中国皇帝曾两次赐印与琉王,乾隆所赐之印,文为“琉球国王之印”。当时日本政府也假借琉球而与中国交通,对琉球朝贡明、清未加阻难。至清未,日本将琉球置于萨摩藩属下,清廷未予过问,默认为“两属”。
琉球自成一国,在十九世纪中叶,欧美资本主义各国的势力东侵时,于一八五五年至一八五九年间,琉球曾与美、法、荷兰三国签定过通商条约。(各项文件均见《日本外交文书》卷五和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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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10:40:18 | 只看该作者
第二节   日废琉球为冲绳县
一八七二年(日明治五年),日本明治天皇亲政,讽示琉球朝贺。琉王派遣王子尚健为正使,三司官向有恒为副使,赴东京朝贺,贡献方物。 日廷下诏以琉球为藩,封琉王为尚泰为藩王,作为日本吞并琉球的第一步。转年(日明治六年)以琉球与日本府县同列,受内务省管辖,租税缴纳大藏省。一八七四年(清同治十三年,日明治七年),日本借口台湾土人杀害琉球人,出兵进攻台湾,取得清廷的抚恤,并在条约中承认“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日内务卿大久保利通于北京订约归国后,即向日政府提出逐步实现吞并琉球的建议。其建议云:琉球两属状态,自中世纪以来,因袭已久,难于遽加改革,以致因循至于今日。今者中国承认我征蕃为义举,并抚恤难民,虽似足已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但两国分界仍未判然。今以琉球难民之故,我曾费财巨万,丧亡多人,以事保护,其藩王理宜速自来朝,表明谢恩之诚;然至今尚未闻有其事,其故盖在畏惮中国。今如以朝命征召藩王,如其不至,势非加以切责不可。是以姑且缓图,可先召其重臣,谕以征蕃事由及出使中国始末,并使令藩王宜自奋发,来朝觐谢恩,且断绝其与中国之关系。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自刑法、教育以下以至凡百制度,逐渐改革,以举其属我版图之实效。又琉球之为国,尝以航海通商补其国计,是以近来琉球人民一再漂泊各地,今可以中国所赔偿之银两,抚恤难民,并以其余款购买汽船一艘给与。此举不仅可以除害兴利,且亦可使抚恤之名不虚。(东亚同文会:《对支回顾录》卷上,页一四八)
大久保这个建议为日廷所接受,即召琉球三司官池城安规等到东京。大久保将上项办法告知池城安规等。琉球三司官恐怕冒犯中国,拒绝了大久保的提议,要求仍照旧惯行事。日政府以琉球不遂其所愿,乃强制发出如下的命令:
一  为对中国朝贡而派遣使节及庆贺清帝即位等惯例,一概废止。
二  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贸易业务概归设在厦门的日本领事馆管辖。
三  从来每当藩王更迭之际,由中国派来官船,受中国册封,著以为例,今后概予废止。
四  今藩王来朝,对政治厘革及兴建的方法,加以研究后决定。
五  琉球与中国今后交涉,概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处分。
(东亚同文会:《对支回顾录》卷上,页一四九至一五〇)
琉球一面努力抵挡日本的强行统治,一面惧怕中国的责难,处境十分尴尬。日本一再派人威逼,琉球再三遣使说理,同时也遣人到中国乞援。至一八七九年(日明治十二年)三月八日,日政府对琉球下废藩置县令,实行吞并。令云:琉球藩旧服王化,实赖复育之德;今乃恃恩挟嫌,不恭使命,是盖舟程远隔,见闻有限所致。朕一视同仁,不深谴既往之罪。兹废该藩,移置尚泰东京府下,赐以第宅。且以尚健、尚弼置于华族之列,俱置籍东京府,着所司奉行。
明治十二年三月八日(东亚同文会:《对支回顾录》卷上,页一五二)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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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48: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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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11:37:50 | 只看该作者
本山大熟 发表于 2013-3-1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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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6:32: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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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2 10:09:20 | 只看该作者
紫燕双飞 发表于 2013-3-11 16:32
很详细的介绍。

多谢称赞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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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2 10:12:09 | 只看该作者
接上
第三节   何璟丁日昌奏报日本阻贡
当日本阻止琉球朝贡中国时,琉王曾密遣紫巾官向德宏来华陈情,于一八七七年四月十二日(清光绪三年二月二十九日)到福州,晤浙闽总督何璟、福建巡抚丁日昌,呈递琉王咨文,陈述日本阻贡事。何璟丁日昌于六月二十四日(旧历五月十四日)奏报云:窃臣等于四月初四日据福建布政使详据福防同知转报,琉球国土小船一只,内配官伴水梢三十九员,来闽陈情,护送进口,委查船内并无土产方物。据琉球通事林世功同陪臣紫巾官向德宏、都通事蔡大鼎等,奉国王命,遣陈国情。去年十月二十五日放洋,因风色不顺,本年二月二十九日始抵福州。随据该陪臣等赴司赍投该国王密咨一件,并禀陈吁恳详咨给凭赴部沥情等语。除饬照例安插供膳外,合将该陪臣等原禀、该国王密咨照录详请核遵等情前来。臣等会核咨禀,备悉日本阻贡情事。伏念我朝抚绥万方,不宝远物,即或深航濡滞,从无诘责之文,所以怀柔远人者,至优且渥。至外藩如有故事申陈,例得由督抚据情代奏。查琉球国世列外藩,岁修职贡,较诸国最为恭顺。兹以倭人中梗,方物稽期。该国王昕夕忧危,力难抗拒,深恐失修贡事,上负累朝复载之恩;且虑日本闻知构衅,因饰为遭风漂泊到闽,冀得剖露真诚,用心良苦。该陪臣等,衔命远涉,欲诣阙陈情,以纾该国之难,其情亦可矜悯,若不代为陈情,何以宣朝廷绥远之恩,慰藩服瞻依之愿。臣等伏查前代所隶外藩,或因其山川险阻,足以拱卫藩篱,或因其物产丰饶,足以依给赋税,是以招携怀远,不惜烦兵力而扩版图。今琉球地瘠民贫,孤悬一岛,本非边塞厄要之地,无捍御边陲之益,有邻邦酿衅之忧;以其恭顺二百余年,何忍弃诸化外?且此次委曲陈情,颇昭忠悃,若拒之过甚,转恐泰西各国谓我不能庇护属邦,益启群岛以携贰之渐。合应仰吁天恩,饬知出使东洋侍讲何如璋等,于前往日本之便,将琉球向隶藩属,该国不应阻贡,与之剀切理论,并邀集泰西驻日诸使,按照万国公法,与评直曲。趁该国内乱有求于我之时,因势利导,庶几转圜较易。如竟意存叵测,则在使臣临时斟酌,总期于无隙可寻。是否有当,伏候圣裁。至现在该国使臣应否给凭准其入都,及取道水陆;抑饬令该臣先行回国,暂留通事等官数人在闽恭候谕旨遵行,臣等未敢擅便。(《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一,页二十一)当日奉上谕云: 何璟丁日昌奏,日本阻梗琉球贡物请旨办理一摺:琉球此次所贡方物,为日本所阻,该国王遣陪臣等赴福州,投递密咨,恳给凭赴部沥陈。琉球世守藩服,岁修职贡,日本何以无故梗阻?是否借端生事,抑或另有别情?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即传知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等,俟到日本后,相机妥筹办理。至琉球使臣及通事人等,即著何璟、丁日昌饬令统行回国,毋庸在闽等候。(《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一,页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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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2 10:13:25 | 只看该作者
第四节   李鸿章与何如璋的辩论
中日订约建交之后,屡生交涉,皆由日本方面发动。日本迭派专使来华,并派遣了驻华公使。李鸿章鉴于中国既有数千侨民留居日本,对日交涉也逐渐增多,奏请派遣使臣驻扎日本。清廷于一八七七年一月十五日(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二日)任命翰林院侍讲何如璋为出使日本国钦差大臣,即选知府张斯桂为出使日本国副使。何如璋等于十一月三十日入日本境,十二月二十八日在东京向日皇呈递国书。何如璋初到任,就碰上了琉球问题的交涉。清廷是怕事的。何如璋的态度颇为积极,他认为日本国力尚弱,内伏危机,估计它不敢开衅,主张据理力争。何如璋奉上谕后,于一八七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光绪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寄达李鸿章一函云:阻贡一案,在神户时有球官来谒,察其词意,诚有如上谕所谓另有别情者。因饬其将阻贡后所有与日本往反文书,悉钞一份备览。寓东京后,驻日球使毛凤来等迭次求见,收其各禀,如璋反复查阅。缘琉球于万历三十年(一六〇二年)后,属萨摩藩 ,近日本废其国内诸藩 ,遂欲举附庸者而郡县之。因琉球之臣事我朝也,必逼使贰我而后可以逞其志,此阻贡之举所由来也。琉球寡弱不敌,势如累卵,不能不托庇宇下,以救危亡,故屡次遣员哀吁者以此。然惟称日本阻贡,于废藩制、改年号诸事,皆隐忍不敢陈,是琉球之愚也。琉球初附东京,其王曾声请率由旧章,中东两属。彼时副岛种臣为外务卿,经许其请。后乃竟阻贡使,遣官驻球,欲锁其港,琉人危拒,几至骚乱,以劫日人。观日官批其所禀,绝无情理,不过一再曰所请各事难以听从而已。是日人未尝不知理屈。四年以来,未遽灭其国,绝其祀者,则以我牵制之之故,欲俟我不与争而后下手耳。今向德宏之来,马如衡之去,日人皆知之。迟之又久,而我不言,日人或揣我为弃琉球,疑我为怯。日本行废置而郡县之,以后更难议论。此准理度情此时不得不言者也。或者乃恐因此开衅,不知日本国小而贫,自防不暇,何暇谋人?该国债逾二亿,因去年萨乱,民心不靖,复议减租,国用益绌。近复下令借民债一千二百万,而应者寥寥,所赖以敷衍者纸币耳。然苟一兴师,则军械枪火皆购之外国,非现金不可。陆军常备额止三万二千人,海军止四千人,轮舰止十五号,多朽败不可用者。议由英厂购船,以费绌始来一号,名为铁甲,实铁皮耳。近仿德制,寓兵于农,征役练兵,三年为期。彼盖知全国濒海,时势艰危,图自守耳。若倾国劳师,常额不敷,必役番民。废藩旧族,意多怨望,又恐内乱将作。彼执政如岩仓、大久保,皆非轻躁喜事之流。此种情形,无可掩饰,其不敢开边衅者必矣。若台湾之役,西乡隆盛实主之,长崎临发,追之不及,乃将错就错,使大久保来议和。大久保归,国人交庆。后西乡复议攻高丽,执政痛抑之,乃弃官称乱,自灭其身。至今士大夫皆深讳是事,不复一言,其情可揣而知也。中土所传日耗,多出夸张,证以台役,益疑其强盛,如璋到此数月,旁观目击,渐悉情伪。前所呈使东述略,略陈大概,窃谓其今日固不敢因此开衅也。若又以日人无情无理,如瘛狗之狂,如无赖之横,果尔则中东和好,终不可恃。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否则,以我所难行,日事要求,听之,何以为国?拒之,是让一琉球,边衅究不能免。欲寻嫌隙,不患无端,日人苟横,奚必借此?又况琉球迫近台湾,我苟弃之,日人改为郡县,练民兵;琉人因我拒绝,甘心从敌;彼皆习劳苦耐风涛之人,他时日本一强,资以船炮,扰我边陲,台澎之间,将求一夕之安不可得。是为台湾计,今日争之患犹纾,今日弃之患更深也。则虽谓因此生衅,尚不得不争,况揆之时势决未必然乎?如璋熟知中国此时决非用兵之时,即虑日人,亦我天恩宽大,必不因弹丸之地,张挞伐之威。口舌相从,恐无了局。然无论作何结局,较之今日之隐忍不言,犹为彼善于此。即终无了期,而日人有所顾忌,球人借以苟延,所获亦多。失此不言,日人既灭琉球,练之为兵,驱之为寇,转恐边患无已时,斯又度时审势,反复踌躇,而以为不得不言者也。闽中来函,极言恐开边衅,欲罢此事,如璋谨据其所见,函呈总署。然兹事重大,自恐识暗智昏,惶恐不知所措,伏维中堂察核示之!(《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八,页二至四)
李鸿章是胆小怕事的,他当日复何如璋一函,以为“琉球朝贡,本无大利,若以威力相角,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不暇,亦且无谓”。其函云:承示日本阻贡一案,琉球使臣屡次哀吁,冀中国力加保护,借支危局,情殊可悯。琉球自明初臣服中国,五百年来,无代不受封,无期不朝贡。旧章俱在,斑斑可考。较之万历年间为萨摩藩属者,其年代先后,已自不同。一旦恃强凌弱,欲举附庸者而郡县之;阻贡不已,旋改年号;改年不已,复欲锁港。无理已极!琉人喁喁内向,思欲托庇宇下,沐我厚往薄来之利,兼收扶危定倾之功。我中国自应善为护持,俾海东片壤稍延宗社,乃足昭字小之谊。且前时副岛种臣既许中东两属之请,是彼未尝不畏我牵制。中国若隐忍缄默,彼且疑我怯弱,或将由琉球而及朝鲜。不如早遏其萌,使无觊觎。是今日日本阻贡之举,中国之不能不与力争者,理也,情也,然迩年以来,曾未认真议及者,盖亦有故:琉球以黑子弹丸之地,孤悬海外,远于中国,而迩于日本。昔春秋时,卫人灭邢,莒人灭鄫,以齐、晋之强大,不能过问,盖虽欲恤邻救患,而地势足以阻之。中国受琉球朝贡,本无大利,若受其贡而不能保其国,固为诸国所轻;若专恃笔舌,与之理论,而近今日本举动,诚如来书所谓无赖之横 ,瘛狗之狂,恐未必就我范围。若再以威力相角,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不暇,亦且无谓。鄙意以为中国与之淡漠相遭,殆即古人不服药为中医之说。至谓言之即恐开边衅,则未必然。日本饷项之绌,国债之繁,旧族废藩之思乱,前此闻之稔矣。西乡隆盛已伏其辜,彼日臣鉴不戢自焚之祸,或者渐思守分。所购铁甲船,闻甲有四寸,似非铁皮五六分厚者可比。然核其军额,颇属单弱。中国兵力,固自应之有余,谅彼决不因一言不合,遽起波澜。惟言之不听,恐无大益耳。然琉球既祈恳不已,或不妨相机妥为开导,仍候总署核示办理。鸿章前晤森有礼,亦曾询及阻贡之事,彼乃佯为不知,似由情理内怯。但使少有顾忌,俾蕞尔孱邦不遭吞噬,所获已多。将来傥有辩论之时,自应援引《修好条规》第一第二两款,与相驳难;并密请总署转咨礼部,将琉球数百年朝贡成案,钞备崖略,可以应答不穷。往年日本于台湾、朝鲜之役,始以巧言餂我,继以虚声疑我,其坚韧狡狯情状,令人莫测其端。执事沉毅有为,果于任事,与日人交涉稍久,必能诇彼情实,与为推移。先事则审慎周详,临事则识力坚定,见可知难,随时进退,谅必曲中机宜也。(《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八,页四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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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15:14:22 | 只看该作者
详尽的介绍,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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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16:37: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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