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妹妹打电话给我,说上次帮她买的冰火锅的团购券没时间去,今天最后一天了,让我找几个人去,别浪费了。本来我已经去过两次了,我并不想去了,但想着浪费让自己有罪恶感,于是我们四个人去到火锅店,出示我妹转发给我的短信,火锅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此券已经在4月29日,也就是昨天,已经使用过了。奇怪了,当时买的时候我是直接填写我妹的手机,发到她手机上了,她没去过,怎么就人让人用了,而且就这么巧,就在到期的前一天。 打电话给时空网的工作人员,一句话:没办法,确定是已经使用过了。 也就是说,只能自己自认倒霉了。 说实话,钱不多,但这事处理的不怎么样,让作为顾客的我非常不爽,似乎,出现这种事,只能是作为顾客的我们造成的,责任全在我们自己身上,(似乎有点银行的:离开柜台概不负责!)为什么,因为自己短信保管不当嘛。但是我并不这么想,我觉得,短信保管不当,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好像还有哪里不对的地方,难道就不能是时空网的工作人员拿去消费了?难道就不能是时空网前段时间中毒的时候给人盗取了?难道就不能是火锅没消费硬说消费了?皆有可能嘛! 也许有人会说,时空网不至于为此区区几十元做这事,嗯,我也这么想,火锅店嘛,人家这么大店,生意这么好,还在意你区区几十元的消费,嗯,这话说得也很有道理,那么,只能是我们为了区区几十元,明明已经消费过一次了,还想贪小便宜再消费一次,或者是我妹周围的人,为了省下区区几十元钱,偷了她的短信,去消费了。 事情已经发生,现在说别的也没什么用,只是时空网好像应该做点什么事补救一下,亡羊补牢嘛。我记得去年有段时间也有人反映过类似的事,事情已经发生过还再次发生,时空网应该从自己身上查找问题了,难道这种事情不能杜绝吗,如果不再补救,以后类似的事情还会再发生。 在这里,我提点建议,以后网友在消费团购券的时候,商家应该给购买团购券时留的手机号码打个电话,如果是本人,那没什么好说的,如果不是本人,那么应该问一下所留号码的机主,是不是转送或者转让给别人消费了。这样可能会麻烦一点,但是想到顾客去消费的时候却被告诉你的团购券已经被消费了,那就不麻烦了。如果商家觉得这样电话费会很多的话,我想,广大的网友是可以在购买团购券的时候多给两毛钱的电话费的。 另外,还要说一下团购券转让的问题,我觉得时空网做的工作还不够,比如能量房的券,有人要转让的,有人要购买的,但是买的可能要两张,卖的只有一张,这样就会成交不了,时空网是个中介,应该可以促成一下把需要转让的网友的券集中一下,可以满足有需要的朋友,不然,会造成很多的浪费,毕竟这个团购券是有期限的。而且,转让这个东西,都在网上,会有一些的不信任,谁知道会不会把钱打给你了你马上又去把券消费掉了,也许有人说,这是网友自己的事,跟时空网没什么关系,可是正是因为大家都信任时空网,而且,时空网也不愿意看到那种情况发生吧,毕竟要减少浪费啊,时空网就算义务做点实事,也不会很辛苦吧,再比如上次联通送的电影票,只有一张,谁会一人傻傻的在电影院里坐一两个钟?硬是送给人家都没送出去,最后就浪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