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无意惹怒警察,差点领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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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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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4 17:39:16 | 只看该作者
别让我一个人醉 发表于 2012-6-13 18:01
米儿都成姨了。哥岂不要成伯了。诶都是好奇惹的货。那警察咋能有这样的态度。看来警察也都是有文化没有常识 ...

呃....哥,我叫不出来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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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102#
发表于 2012-6-14 17:43:57 | 只看该作者
此人受委屈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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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03#
发表于 2012-6-14 18:21:10 | 只看该作者
傻米儿 发表于 2012-6-14 16:54
舅,你太给力了,全程帮我盖楼,很是感动啊... 隔空感谢啊!
...

这帖好啦,因它捡到个便宜外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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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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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104#
发表于 2012-6-14 18:34: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GW 于 2012-6-14 18:41 编辑
傻米儿 发表于 2012-6-14 16:56
呵呵,对待无辜市民,警察同志竟像审犯人一样的高姿态,厉害....不亏是共产党培养的好弟子,就是懂得阶级 ...


坏人脸上写有坏人二字??警察工作中发现可疑的当然会盘问,希望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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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105#
发表于 2012-6-14 19:34:04 | 只看该作者
阿姨好我就好  可以叫我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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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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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106#
发表于 2012-6-14 19:42: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GW 于 2012-6-14 20:13 编辑
傻米儿 发表于 2012-6-14 17:10
这口气,呵呵....

对于此事,希望GGW帮我回问下俺们尊敬的警察同志们。


这口气,呵呵....

对于此事,希望GGW俺们尊敬警察同志
一,公民到底有没有拍照权利?答:有,但在中国领土内有条件限制
二,承认本科生不懂你们那些侦查的相关条文法规自己孤陋寡闻了,四年白读了。不过面对这样举动,面对这样市民,警察同志提审犯人态度,觉得合适吗?这点不禁思考到底您们个体素质问题呢,还是集体素质如此呢?呵呵....  答:用词不准确,不是提审,而是盘问。警察是国家的社会管理工具,在管理过程中被管理者当然感到不舒服,就算判了刑的犯罪分子被警察管,他也感到不舒服。呵呵,父母多说几句自己都不舒服。请理解下
三、警察同志拿着手机,主观臆断录影警察同志办案难道不是应该事实证据依据吗?这种第六感不是应该女人善用吗,没想到一向给人严谨态度警察同志也有这招啊!答:警察没有主观臆断啊,而是怀疑你拍录呀,没有经过检查能排除吗,所以适用当场盘问检查呀,难道警察盘问的百分之百都是坏人?好人脸上也没有写好人二字,坏人也没有写坏人二字,所以要通过盘问检查才能进一步确定,呵呵,希望你能理解警察工作
四、叫同事检查我手机!手机对于市民来说,什么....隐私!警察同志,虽然身着警服,不代表就是警察吧,还不知道是不是临时工呢!要求拍照出示证件,难道检查手机不用出示证件吗?
希望您给予回复,感激不尽!答:盘问嫌疑人时只要嫌疑人说是隐私就不用检查了?呵呵。虽然身穿警服不代表有执法权,但可以协助有执法权的警察执法,如指挥交通,协助盘查等等。如在紧急情况下忘记出示证件,你可以提醒警察出示相应证件,如果警察拒绝出示证件,你可以拒绝配合盘问检查,并投诉该警察。

我的回答不知能否让你满意,但我想你起码对警察工作性质有一定认识。谢谢,希望有机会能共同学习。以前我也是和你一样不理解,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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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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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107#
发表于 2012-6-14 19:49: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GW 于 2012-6-14 20:10 编辑
傻米儿 发表于 2012-6-14 17:25
呵呵,现在那么多人穿着警服,我都搞不清楚到底出现在自己面前是辅警呢,还是临时工呢,还是正式工,这是 ...


这件事对你适应不了我非常理解,因为你不了解的还很多。有时对一些事情我也适应不了,但自己去了解后才能理解。慢慢适应,我也是这么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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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08#
发表于 2012-6-14 20:07: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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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人一定要没事,平安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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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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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109#
发表于 2012-6-14 20:53:27 | 只看该作者
俺想给大家科普下法律的小常识:1、如果被检查人要求警察出示证件,警察应当向被检查人出示。当然只是出示,并不是把警察证交到被检查人的手里。被检查人应当接受警察的盘查,并回答不涉及隐私的相关问题2、任何执法者在执法期间,都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否则他不具备执法权力,这和着什么装无关。3、宪法给予了所有公民具有知情权,你有权力查看任何对你执法者的相关证件,否者,你可以使用“保护个人隐私”、“涉嫌欺诈”、“不具备执法权力”等,而拒绝对方的执法目的!4、警服只是说明所从事的工作,并不代表他穿警服就可以执法,别忘了,警察这个行业是叫“人民警察”,人民在前,警察在后,所以,你比他们更具备身份和地位,但前提是你要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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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10#
发表于 2012-6-14 21:18:33 | 只看该作者
假如可以,请理解一下警察,在工作时间他们更多地是专注于案件,因此对你的感受考虑少一点,当然工作之余或许他们们也很乐意跟你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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