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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傻米儿 于 2012-6-13 21:09 编辑
【前序】
第一次见案发现场,对于平生20多年孤陋寡闻的人来说,确实是有好奇心的吧!
第一次见到很多警察,对喜欢军官的傻人来说,确实是激动的吧!
就这两个,给后面的悲剧做了很好的铺垫...
【风波经过】
案发现场,很多警察,正好下班回去,好奇心+激动的心情交结着,偷偷在远处静观警察同志查案。突然发现一个还行的,常人都能猜到我是啥心思吧,就是想偷拍...不过回想这想法真是蠢!
正在抓拍的关键时刻,突然一个警察疾步至前,对我怒言到:“干吗的?录什么像,录来何用?你有什么企图?”我直接愣住,摸不着北地说:“我没录像啊”,但他看到我手机的拍照模式,不理会我的回答,对他的同事说:“ 检查下 她的手机”。我..无语...真没录像啊,晕...(真想气他,我拍的是你靓仔的同事,不是你,哼...)
不过接下来,是更经典的故事。
另一警察走过来,貌似是我想抓拍的那位(都被吓傻了,失忆状...)态度温和很多,不过语一出,即刻把我雷倒。
他说:“阿姨,你录像干吗?”( 30多的警察叔叔,竟然叫我阿姨,冷汗拜拜也跌....很想问,大爷,您是跟谁的辈尊称我阿姨;还是您眼睛不好使,忘记带眼睛了?要是忘了,我的可以给您先用。)
不过内心比刚才镇定,实打实地说:“我真没录”。
囧事完结,这就是我的“光荣事迹”。
【后续】
第一次跟警察如此近,确实这种囧。
姐姐跟我说:怎样?还想找军官不,还要警察不?我表示很受打击,没想到警察是这样的。
不过想不明白,我是公民,难道连录像的权利都没吗?旁边那些拿相机、DV拍摄的人怎么就可以呢?即使是录像,我也是想见证您们警察同志的敬业状态啊,以后有机会帮您们邀功的。更何况只是满足个人私欲的那种,唉,这么不懂我的良苦用心,“警察”,本来就很远的,现在看来更远了,不敢想。
【反思】
不过撇开这些偏见,想知道我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吗?旁边那些拿着相机、DV的人就合法?姐姐说他们是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担心我是嫌疑犯的同伙?不知道专业的解答是怎样的?请各路神仙解解惑,不然会一直无知...
对于自己的行为,如果触犯啥条规,我愿意认错,不过那警察的行为也是欠妥的吧,对普通市民如此的粗鲁。
【最后】
对此类抢劫血案表示很震惊,一位踩三轮的老人遭遇这种情况,表示很悲痛,希望老人家能好起来,希望警察能尽快找到元凶,还市民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补充一下】
抱歉抱歉,刚刚看到820,说老人家体征稳定,庆幸庆幸...希望老人家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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