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11.11光棍节不孤单!单身聚会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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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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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17:56: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爱在客都,情系梅州》
“玫瑰之约”优秀单身青年11-11见面会

♥♥♥♥♥♥
时间:2012年11月11日 13:00分至23:30分     
地点:客天下深航国际酒店客家小镇

(已结束)11.11光棍节不孤单!单身聚会走起来!



     细语: 轻轻的牵你的手,真实的我站在你面前!谁都有爱的权利,让你的笑在我的眼眸里,自然绽放,花般安静和甜美!告别单身,从相亲到相爱,陌生而亲密的空间,让我们相亲相爱!
       亲,来,到这里,寻找那份属于你的悸动吧,爱,就在一瞬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却在灯火阑珊处!我在这里等着你,带着一份羞怯和期待的悄然心动.......别让青春在犹豫中流逝!
       当你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你就不配拥有幸福,也永远不会得到幸福,伤过痛过都淡然放下吧,来这里,重新找到属于你的那份对视的感觉,见与不见,爱都在那里,不离不弃......


(已结束)11.11光棍节不孤单!单身聚会走起来!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梅州市妇女联合会、梅州市广播电视台《民生820》   
       协办单位:梅州青年企业家协会、梅州工商联、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梅州区分公司
                         嘉宝珠宝金行、港雄美容连锁机构、城市通、米兰婚纱摄影、五维工作室
       承办单位:深圳市西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美恒婚庆(全国)连锁梅州分公司
       媒体支持:《梅州广播电视》周报、梅视网、天下客家·梅州时空网


二、活动的社会意义   
        现代人的工作更辛苦,生活也更加孤寂,在世界客都、中国婚礼广场--梅州客天下,举办“爱在客都,情系梅州”-----玫瑰之约、怦然心动,优秀单身青年见面会活动,让妇联这位红娘搭台,牵起一段段美好的城市姻缘……有利于优秀企业单身及离异中青年男女找到人生伴侣,更加安心地在梅州生活、工作和发展。因此,举办“爱在客都,情系梅州”是一项深得民意和老百姓称赞的积功积德的“民心工程”。
       在工作压力异常巨大的现代社会,青年男女平日忙于工作,很容易忽视自身感情的需要。高负荷的工作常常让青年俊杰们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恋爱与沟通,单性的工作环境也会使他们压抑心中的情感需求。由妇联组织主办,“爱在客都,情系梅州”优秀单身青年11月11日相亲活动,在客天下桃源酒店举行,针对政府、企事业优秀单身青年白领和技术人才,有效解决其感情需求,搭建平台,展现青年个人魅力,提升与异性之间的自信交往能力。


三、爱情宣言、活动宗旨
       爱情宣言:我们初次相见,感觉彼此投缘,当我们对视的那瞬间,就开始我们的爱情初缘……
       活动宗旨:汇集梅州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精英未婚青年,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组织原则,自由和浪漫的活动形式进行交流、会友和选择爱情。

四、参加对象及人数:
    (一)对象要求:行政单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的优秀单身青年(中高层,高级技术人才等)年龄
要求:25岁至39岁,总人数在100人,(男士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费:380元/位
    2、报名方式:请打开赴圩团的报名页面进行0元报名(赴圩团报名页面,点这里)。报名后需要到时空办公室(百花洲益民大厦8楼)填写报名表,并将个人资料等发至承办方报名邮箱。
      经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活动费用并领取活动入场券(凭入场券,即可获取享受港雄美容价值999元的惊喜礼物),和每人一份的精美礼品。
    3、活动截止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6日止
    4、注意:活动当日不接受现场交费

五、说明:参加活动须知
    (一)、所有参会人员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刀具等,以及一切含酒精类饮料入场,入场时所有人士员
必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二)本次活动是为梅州优秀单身人士搭建的一个公开、公平、诚信、温馨的公益交友平台,由于参会者和需求
人士众多,不能期望一次活动就能解决所有需求者的终身大事,请抱着平和、宽容的心态参加此次活动。在本次活动
中来不及速配的,或是有更多的想法,可以在Q群中,或是各自寻找联系方式中加强联系和沟通。
    (三)本公司保留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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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6 18:03:09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价格  我没钱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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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6 18:06:03 | 只看该作者
这价格,想想还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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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18:14:23 | 只看该作者
呃.....还是在论坛看直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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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5#
发表于 2012-10-16 18:20:44 | 只看该作者
还好我不单身,省了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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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6#
发表于 2012-10-16 18:54:23 | 只看该作者
参会费那么高···但是找到个好归属应该是值得··毕竟参加的都是机关或事业单位等等··白骨精等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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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7#
发表于 2012-10-16 18:56:46 | 只看该作者
原来都是优秀青年参加,吊丝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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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12-10-16 18:57: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逆尘 于 2012-10-16 19:15 编辑

非诚勿扰都不收报名费····要钱就算了吧,也都不一定配对成功
爱情这么美丽的东西,冠上商业性质,感觉就像贩卖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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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9#
发表于 2012-10-16 18:59:11 | 只看该作者
当你连尝试的勇气都有,你就不配拥有幸福,也永远不会得到幸福,伤过痛过都淡然放下吧,         连尝试的勇气都有,为什么不配拥有幸福...这句不通顺...少了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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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0#
发表于 2012-10-16 18:59: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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