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在餐饮单位悬挂食品安全等级标识

[复制链接] 0
收藏
4
回复
779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1-9-17 11:5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所有餐馆、快餐店、小吃店等餐饮服务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检查结果悬挂卡通标识:“笑脸”为优秀;“平脸”为良好;“哭脸”为一般。消费者可根据标识做出判断。

签到天数: 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9-17 11:54:41 | 只看该作者
在“笑脸店”里要是吃出问题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否负责?如果负责现在就要定出赔偿标准,如果你说不负责那张“笑脸”就是一张废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1-9-17 11:56:13 | 只看该作者
你那沙发不给别人坐  不厚道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27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1-9-17 12:54:06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也就真的是纸上文章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5#
发表于 2011-9-18 09:41:33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新鲜事,这个行业就是这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