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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全面记分”7月实施 有违章的车主抓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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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14:1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7-6-21 14:22 编辑

    梅州的车主们注意啦!还剩10天,交通违法全面记分就要开始了!再不抽空将你之前的违章处理了,过了6月份就不只是罚款了,还全都要扣分!     

  记者620日从梅州市交警部门了解到,201711日开始,广东省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政策,为确保记分政策的顺利实施,交警部门设置了半年的交通违法记分处理过渡期。如今,过渡期即将结束,从7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政策将正式实施,如今,关于交通违法“全面记分” 半年过渡期只剩10天,也就是说,再不抽空将你2017年之前的交通违法处理掉,不单要交罚款,还全都要扣分!   

    630日,过期不候!     

   关于广东实行从201771日开始全面记分的事情,我们很早就跟大家说了。很快就要进入7月了,这个全面记分的大招就要真正开始完全执行了。所以蜀黍还是要再次提醒大家,是时候把那些年的交通违法行为给办理了。     

   根据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全省各地从201711日起落实严格记分、全面记分管理规定:广东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先看看当时的通知:   

    一、201711日起,我省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落实全面记分。     

   二、201311日至20161231日,涉及我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711日后接受处理的,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三、201311日至20161231日前发生的除第二条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执行过渡政策,时间为201711日至630日,过渡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71日后前来处理的, 落实全面记分。     

   为了确保记分政策的顺利实施,交警部门设置半年过渡期:     

   针对范围:在2013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发生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    

     过渡时间:201711日―2017630     但不包括这些重点地区、车型和严重违法行为!   

     201311日至20161231日,涉及广东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711日后接受处理的,都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所以,千万不要认为在201711日至630日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不记分。实际上,从201711日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要全面记分。还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市民,要赶紧去办理,时间不等人!   

   同时,梅州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如果手机接到提示办理违法行为的短信包括有外挂链接或者不明app的信息,一定要认真甄别,不可贸然点开链接,以防上当。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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