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的车主们注意啦!还剩10天,交通违法全面记分就要开始了!再不抽空将你之前的违章处理了,过了6月份就不只是罚款了,还全都要扣分! 记者6月20日从梅州市交警部门了解到,2017年1月1日开始,广东省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政策,为确保记分政策的顺利实施,交警部门设置了半年的交通违法记分处理过渡期。如今,过渡期即将结束,从7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政策将正式实施,如今,关于交通违法“全面记分” 半年过渡期只剩10天,也就是说,再不抽空将你2017年之前的交通违法处理掉,不单要交罚款,还全都要扣分! 6月30日,过期不候! 关于广东实行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全面记分的事情,我们很早就跟大家说了。很快就要进入7月了,这个全面记分的大招就要真正开始完全执行了。所以蜀黍还是要再次提醒大家,是时候把那些年的交通违法行为给办理了。 根据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全省各地从2017年1月1日起落实严格记分、全面记分管理规定:广东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先看看当时的通知: 一、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落实全面记分。 二、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及我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三、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除第二条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执行过渡政策,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过渡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年7月1日后前来处理的, 落实全面记分。 为了确保记分政策的顺利实施,交警部门设置半年过渡期: 针对范围: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 。 过渡时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但不包括这些重点地区、车型和严重违法行为! 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及广东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都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所以,千万不要认为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不记分。实际上,从2017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要全面记分。还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市民,要赶紧去办理,时间不等人! 同时,梅州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如果手机接到提示办理违法行为的短信包括有外挂链接或者不明app的信息,一定要认真甄别,不可贸然点开链接,以防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