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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5名90后新兵逃避服兵役被禁升学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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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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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23:1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商丘5名90后新兵逃避服兵役被禁升学出国:
   日前,河南虞城县5名“90后”因逃避服兵役,被处以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两年内禁止出国(境)和升学等6条严肃处理。这是2014年8月15日起施行《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以来,首次作出的“严厉”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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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5-12-29 12:29:20 | 只看该作者
  《兵役法》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义务的,第六十一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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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5-12-29 12:32:22 | 只看该作者
    河南虞城县的《公告》显示,该5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已构成拒服兵役的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对丁军华、魏朝阳、牛浩、郭文武、马旭等5人进行以下处罚:
    1.经济处罚1万元,由所在乡镇执行,罚款上交县财政,列支下年度乡镇征兵经费。如当事人拒不执行,移交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不得将其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3.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4.两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升学手续。
    5.党(团)员由所在党(团)组织按照权限严肃处理。
    6.将其列入《虞城县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告,并上传公安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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