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一】真怕闺女被欺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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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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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10:0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之前以为闺女只要找个家庭条件好的男朋友,就不用当房奴吃苦受累,但从13号今天开始不一样了,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只要他是个有才的潜力股。

为啥?

     最高法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但应对参与还贷的配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过一阵估计就能看到婚姻法的新解释给高房价地区带来的冲击了,男女一起攒首付的情况估计会减少,可哪有那么多家庭能担负的起动辄小百万的首付,之前觉得生男生女都好,现在觉得还是男孩吧,要是闺女真怕被欺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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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8-13 10:15:20 | 只看该作者
           实在是看不懂新婚姻法,它给人一种暗示:生儿子是不错的。要是以后生个闺女,我自此就剑悬梁上、杯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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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8-13 10:16:0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爱情与房产是挂钩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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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匿名  发表于 2011-8-13 10:19:03
女儿走捷径没保障了.,丈母娘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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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8-13 10:19:5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人生,不能将希望都寄托在嫁人身上,这年头,都得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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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8-13 10:25:33 | 只看该作者
未婚男子千万别买房,有钱也别买!不然可要找不到女友了,要买也得做了证结婚后再买,不然丈母娘不答应!---是这样理解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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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匿名  发表于 2011-8-13 11:22:34
父母辛辛苦苦花了一辈子积蓄买房给儿子结婚了,1年多 感情不合,儿子离婚了

结果呢 女方只花了一年时间,得了一半房产、、有这样的道理吗?》

提倡男女平等,那凭什么男方就得买房结婚?女方就不能买房吗???

网易上看到某些女的回帖,结婚前男方必须全款买房然后房产证写女方名字

我就纳闷了,凭什么我得花全款买了房赠你写你的名字求你嫁给我?你是哪国公主还是你父亲/母亲是某某大灵道,还是你是大明星倾国倾城?亦或者你是富二代官二代???

没那本事就没资格要求男方买房,没房不嫁,那你嫁房子去吧,梅水路 陶然居随便你选哪套嫁了。

没付出 就没有得的道理。那些丈母娘们,傻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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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8#
发表于 2011-8-13 11:29:24 | 只看该作者
哈哈 知道咋地,8觉得这政策真好,公平!
8是灰常提倡男女平等!!平等万岁~

(PS:我妈会打我吗这样?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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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9#
发表于 2011-8-13 11:40:58 | 只看该作者
没结婚就先讨论离婚了房子的归属,我看这样的女的估计婚姻也不会长久的

我觉得这新法是公平的,没房是吧,那夫妻两个共同奋斗,自己买,自己供,一起努力,这样的婚姻才是长久的

梅城,我倒是见过两个这样的没房不结婚的

一个是我堂哥的前女友,蕉岭人,没房不嫁,于是乎,在男家住了3年又如何,拜拜。

另一个是我老婆娘家叔叔第二个妻子的女儿,在广州还是东莞,别人介绍了一个男友,女方没多久就提要求,有房吗,没就去买,有房才开始交往,注意是开始,并不是一定就成。

除了这两个外,我朋友我同学我亲戚都没遇到过没房不结婚的。都跟男方父母一起住,有些是实在不够地方住了才两公婆出来买房共同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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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10#
发表于 2011-8-13 11:50:55 | 只看该作者
有利就有弊,整体来说,还是为了提高婚姻双方的幸福指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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