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日报报道炎陵县创办客家山歌传习所

  [复制链接] 0
收藏
4
回复
2378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7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4-3-25 10:0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州日报>>刊发周蒙采写的报道"湖南炎陵县客家人创办客家人山歌传习所"。
炎陵县客家山歌是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该县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对客家山歌、客家三人龙、火星龙、客家小吃等内容的客家文进行挖掘、整理、传承。将客家文化列为开发旅游的重要内容。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4-3-25 20:2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炎陵客家人 的帖子

现在也很多人在为此努力,赞赞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板凳
发表于 2014-3-25 20:24:43 | 只看该作者
要发扬客家的传统文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发表于 2014-3-25 22:2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炎陵客家人 的帖子


 将客家文化列为开发旅游的重要内容确实是好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7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5#
发表于 2014-3-26 09:00:40 | 只看该作者
梅州日报能关注各地客家的动态,,,,应该赞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