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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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1: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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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一次“无关对错 关乎良心”的特殊调解
【案情】2016年3月9日,梅江区一名82岁老人称其相依为命的儿子黄某背着她用家里仅有的积蓄向梅州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部包牌价为6.83万元的北汽幻速汽车,现车行已经办理完购置税、车船税、保险等相关手续只等黄某选号上牌。但黄某再次因重度精神病发作而入院隔离治疗,现已无法提车,老人自知车行不存在过错,但希望车行能考虑实际情况为她退车退款。
【处理】车行称自身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均无过错,但考虑到消费者的特殊家庭情况还是同意了老人的退车退款要求,并及时派人办理购置税、车船税、保险等税费的退款问题。当工作人员将6.06万元交到了老人手中时,老人喜极而泣,连声道谢。
【点评】新《消法》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企业作为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应尽可能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及时予以解决,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事件。市消委会呼吁,全社会坚持“消费者优先”,以消费者需要为先导,以消费者满意为标准,以增进消费者福祉为目标,共同创建安全无忧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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