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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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滞销食品“年龄” 未造成损害也得加倍赔偿
读者咨询:一周前,我以每公斤106元的价格在一家超市购买了1.5公斤某品牌巧克力。虽然按巧克力外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计算,距离保质期期满还有10个月,但吃后却感觉有些变味。在我的一再追问下,超市工作人员不得不说出该巧克力系滞销食品且已过期,超市为减少损失而利用打码机,篡改了生产日期,我所购买的正是重新标注生产日期后的巧克力。可面对我的索赔,超市却以未造成损害为由,只同意退货退款。请问:超市真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吗?
专家答复:超市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且你有权选择不同的法律规定,向其索要3倍或10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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