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求证:独生子女证7月不登记没有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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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3:03: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一段时间,一则“只生一个孩子的城镇60岁以上退休人员可报名领取奖励扶助金”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中被大量转发,不少市民纷纷询问是否有此项惠民政策?接下来,我们记者就帮大家去求证一下。
  朋友圈流传的这条信息是这么说的:六十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号—30号,要带上你的退休证,身份证,医保卡到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登记填表,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
  记者看到这条信息还提醒说,过了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而且过期不补发。那么,这条信息到底是不是真的呢?为了求证真伪,我们记者来到市卫计局法规科了解相关政策。
  市卫计局法规科科长何剑钰:“作为我们广东省现在都非常明确了不管办没办理或丢失,对以后申领奖励金都没有影响,都是以事实、核实为准。”
  何科长向记者介绍说,随着新的“计划生育条例”出台,2016年1月1号之后,将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是以前已经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哪怕是没有办理或已经遗失的,并不影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以后的奖励待遇,都可以享受政府规定的相关补贴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独生子女父母,男的60周岁女的55周岁,就可以在退休前1——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计育办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经过卫计部门的严格审核之后,独生子女父母当月就可以享受到城镇居民每人每月8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120元的奖励金。
  看来,微信上所传的相关信息是属于谣言,请大家不要误读误传。
  来源:梅州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服务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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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6-6-26 16:41: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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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6-6-26 17:34:0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手机上的很多信息根本就不是信息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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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地板
发表于 2016-6-26 17:46:10 | 只看该作者
以前(2010年)办过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人,现在还要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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