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梅州市“奥运年·国土资源杯”
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体育局,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是奥运之年,为响应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大力开展竞技、健身、康乐等健身强国的活动。同时,为保护耕地、合理利用有限的耕地资源、节约用地,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综合开发(包括矿产资源)。决定举办梅州市“奥运年·国土资源杯”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梅州市“奥运年·国土资源杯”摄影大赛。
二、主办单位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梅州市体育局、梅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梅州市老年摄影家协会
三、时间安排
2008年9月10日截稿,9月29日至10月7日展出,作品直接寄梅州市梅江二路“港角”数码影相中心,封面注明“奥运年·国土资源杯参赛作品”字样。
四、稿件要求
参赛作者先交5R小样,不按规格不受理,其中拼接照片画面为1∶2,其边长不能超25公分,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只能做反差、亮度、保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等技术处理,不收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请作者自留底片或原始电子文档,待举办影展时统一调底制作。入选作品共150幅,其中国土资源题材90幅(反映本市的70幅,外市的20幅);体育题材60幅(反映本市的45幅,外市的15幅)。
作品奖项设置:一等奖5名(国土资源题材3名,其中本市2名,外市1名;体育题材2名,其中本市和外市各1名),奖金各800元;二等奖10名(国土资源题材6名,其中本市4名,外市2名;体育题材4名,其中本市和外市各2名),奖金各400元;三等奖15名(国土资源题材9名,其中本市6名,外市3名;体育题材6名,其中本市和外市各3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30名(国土资源题材18名,其中本市12名,外市6名;体育题材12名,其中本市和外市各6名),奖金各100元;入围奖90名(国土资源题材54名,其中本市46名,外市8名;体育题材36名,其中本市33名,外市3名),奖金各50元。
参赛作品力求新作,请作者注明作品名称、参赛题材、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作品拍摄地点。
作品的肖像权和版权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五、联系人
谢东安(市国土资源办公室主任,电话:13902780790)、 林勇军(市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电话:13823843233)、杨秀光(市老年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电话:13502330649)、黄锡章(市老年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电话:13802361216)。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梅州市体育局
梅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梅州市老年摄影家协会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