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杯”首届广东省记录摄影大奖赛征稿细则
主办单位: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新闻纪实摄影委员会 协办单位:百利摄影器材婚纱婚庆博览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变革观念,多元发展”的转型工作,倡导全省摄影人运用记录摄影手段,做时代的见证人和历史的记录者,促进我省摄影的多元发展,特举办本次大赛,征稿细则如下: 一、大赛主题:本土的人和事 二、参赛对象:全省摄影人士均可参加 三、奖项设置: 金奖1幅 奖10000元 银奖2幅 各奖5000元 铜奖6幅 各奖2000元 入选100幅 各奖500元 以上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本大赛成绩视同历届省影展、可作为申请加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条件和全年摄影十佳的成绩计分。 四、来稿要求: 1、参赛作品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长边为28厘米,正方形边长为20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便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厘米,宽15厘米),不得装裱;彩色、黑白均可;必需严格按记录类作品的真实要求,在作品的正面注明作品题目或必要的文字说明;作品背面应写上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 2、本大赛谢绝非纯客观记录手段拍摄、制作的作品参加,但可对作品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进行适当和合理的调整。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入选、获奖作品,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作品的入选、获奖资格。 3、本大赛欢迎以组照形式参赛,每组限3-8幅,单幅作品规格为8R并用透明胶纸将整组连接。 4、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统一调底(或交足够数据和精度的电子文件)放大展出。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寄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5、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所有投稿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落选作品请自行到省摄影家协会展览部领回。 五、日程安排: 开镜仪式:2008年1月6日上午10:30在广州市百利摄影器材婚纱婚庆博览中心(康王路301号)举行。 截稿日期:2008年6月30日 评选、颁奖、展览日期、地点另定 六、收稿地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省摄影家协会创作展览部 联系人:宋海晖 电话:020-87304183 邮编:510080 查询: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网站www.gdphoto.cn 七、凡向本大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所有规则,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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