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顶岗实习领80%工资”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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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0:56: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font size=4>&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好消息:昨天,《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稿》修改条款规定,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按照同岗位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具体比例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原草案中关于80%工资标准的刚性规定被删除。</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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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0-1-22 11:01:36 | 只看该作者
那是不是顶岗实习领全额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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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10-1-22 15:23:03 | 只看该作者
方案都是好的,执不执行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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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地板
发表于 2010-1-23 18:20:31 | 只看该作者
执不执行天知道 <img src="http://www.mzsky.cc/editface/qq/qq_02.gif" />  <img src="http://www.mzsky.cc/editface/qq/qq_02.gif" />  <img src="http://www.mzsky.cc/editface/qq/qq_02.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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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0-1-23 23:35:00 | 只看该作者
领导和老板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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